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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全力支持“三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
发表时间:2022-08-22   来源:农村经济处     

“三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是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十大工程”之一,也是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二十个重大项目”之一,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和维护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和关键作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始终高度重视“三山”生态保护修复,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全力支持项目建设。

一是积极争政策。积极争取将“三山”生态保护修复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其中,贺兰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贺兰山、六盘山水源涵养林建设列入国务院批复的《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六盘山、贺兰山生态屏障建设进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贺兰山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项目列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淤地坝建设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纳入《黄河流域淤地坝建设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四五”实施方案》。在我委编制的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先行区建设方案中,系统部署了自然保护地修复、北部防护林建设、中部防沙治沙、南部水源涵养林建设、湿地保护修复等一批重大生态工程。

二是积极争项目。指导五市立项审批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贺兰山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并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支持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计划支持造林400万亩。同时争取将清水河流域列为全国第二批水环境综合治理试点流域之一,编制印发《清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印发《宁夏淤地坝建设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四五”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贺兰山东麓防洪、高标准农田等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进展顺利。

三是积极争资金。紧盯国家有关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安排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我委统筹资金支持“三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2021-2022年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5亿元,安排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7700万元,支持相关项目建设。其中,争取生态保护修复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实现新突破,2021年、2022年较2020年分别增加5亿元、5.54亿元,增幅达到2.5倍以上,两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量是“十三五”五年投资的1.45倍。经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对接,预计2023-2025年还可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0亿元左右,主要支持六盘山、罗山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等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包抓领导指示要求,配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全面加强项目统筹协调、评估督导,调动各方积极性,全力推进“三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为打造绿色生态宝地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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