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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党委组织部联合启动开展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
发表时间:2023-06-07   来源:农村经济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村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我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建设,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启动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制定印发项目资金申报指引,计划从2023年开始,安排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支持有条件的村开展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

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主要围绕“六特”产业、优质粮食、新型服务业以及地方小板块产业,支持以行政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经济领办的合作社作为主体的建设项目,着力提升乡村产业基础设施、精深加工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主要用于水电路气改造提升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特色种植业,重点围绕酿酒葡萄、枸杞和地方小板块产业,支持与生态、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吸纳就业和带动农民增收作用强,地方人民政府规划布局的规模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畜牧养殖业,重点围绕奶牛、肉牛、滩羊和地方小板块产业,支持种养结合循环模式,吸纳就业和带动农民增收作用强,实行人畜分离、集中规模化饲养、规范化管理,符合用地规划、卫生防疫、环保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规划布局的规模化养殖园区(基地)的建设项目;优质粮食及冷凉蔬菜等产业,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支持蔬菜、畜禽、水产品开展冷藏保鲜、清洗分级、分割包装等仓储设施和商品化处理,支持优质粮食及小杂粮开展初加工、食用初级农产品初加工;新型服务业,围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资采购、技术指导、生产托管、农产品加工、品牌培育、保鲜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发挥其渠道价值,密切联结村民与市场、企业,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党委组织部,聚焦制约村级产业融合发展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积极指导各县(区)谋划申报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认真做好项目审核、资金下达、监管调度等工作,确保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和投资效益。项目建成后,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委组织部认定后,将授予项目村“自治区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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