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等经验做法,紧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农业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中央预算内专项,指导基层超前谋划项目,加快完善前期工作,一批农业农村领域的大项目、好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截止目前,已争取落实农业农村领域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5.34亿元,较上年增加1.18亿元,同比增长28.4%。同时,安排1.1亿元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产业融合发展、农作物良种繁育、荒漠化防治等项目建设。为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持续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深入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安排中央资金29833万元支持11个县(市、区)建设高标准农田24万亩,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资金4740万元,支持奶牛DHI测定中心建设项目等5个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2个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升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育种创新能力;安排中央资金2310万元支持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等3个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增强重大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监测、诊断、防治能力;安排中央资金3900万元全面推进西吉县和海原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安排中央资金4000万元支持盐池县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提高草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化水平。
二是加快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六特”产业、优质粮食、新型服务业发展,深入推进特色农业提质计划,安排中央资金4000万元和自治区资金850万元,支持中宁枸杞、利通区滨河2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青铜峡市酿酒葡萄等10个获准创建的产业融合示范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自治区资金3400万元,支持贺兰县金山村等17个村建设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提升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精深加工和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推进产业升级、提质增效。
三是大力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围绕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安排中央资金4000万元和自治区资金1950万元支持同心县、海原县和兴庆区通南村等13个重点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着力提升农村污水垃圾治理能力,改善农村道路条件和村容村貌水平,助力打造塞上乡村乐园。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加大项目监管力度,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调度、现场督导等方式,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时有效发挥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效益。同时,紧盯我区农业农村发展薄弱环节,指导基层围绕中央资金投向,加强项目谋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为推进我区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建设,助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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