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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创新存货质押担保融资方式破解油化企业融资难题经验做法
发表时间:2021-10-09   来源:盐池县行政审批局     

近年来,受油价波动影响,致使盐池县油气化工行业预期收益减少、流动资金紧张、融资难度增大等问题愈加突出。为解决上述问题,盐池县针对油气化工行业投资大、存货多、价格波动频繁等特点,率先创新运用存货质押担保融资方式,为辖内油气化工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帮助企业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有效地缓解了长期以来存在的中小企业通过抵押来融资的难题。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政策合力。在经过可行性研究和审慎评估的基础上,正式获批宁夏银行盐池支行存货质押担保贷款业务,随后盐池县委、县政府与宁夏银行盐池支行达成共识,签订《盐池县工业企业存货质押融资风险补偿业务合作协议》,明确政府出资3000万元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按照2:8的比例与金融机构分担贷款损失风险,同时,贷款企业应缴存质押额10%的保证金至本企业在业务发生金融机构的保证金账户,形成业务推广的政策合力。

(二)进行调查评估确定质押范围。盐池县政府相关部门向宁夏银行交付《风险补偿企业名录》,首批名录包括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宁夏金裕海化工有限公司、宁夏润广石化有限公司等8家化工企业和涉农规上企业。金融机构在确认质押物为质押企业自有且无产权权属争议的生产原料、半成品、产成品,以及符合易保存、可交易、易流通等要求,以质押物的当期市场单价为计价标准,以不高于发票价格、不高于合同约定价格、不高于近三个月的最低交易价格核算质押物的价值和数量。通过初步审核相关贷款资料后,向上逐级提交审批,符合发放规定的依约向企业交付贷款。

(三)引入管理公司履行监督责任。宁夏银行聘请第三方监管公司作为存货监管管理公司,在质押物首次入库时根据库存清单进行核算,必要时对罐内成品进行抽样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评估,保证质押物品质符合规定。确定管理仓储位置及仓储条件符合油气化工行业安全标准,确保无安全隐患。监管公司确保质押物在质押期间归属权,避免发生重复质押、其他债权人强行出库等现象。

(四)健全贷后监管防范违约风险。为进一步防范违约风险,金融机构及监管公司定期关注质物价格变动,当市场价格下跌导致整体价格下跌到事先设置的预警线时,监管公司通知质权人和出质人,并按要求通知出质人在限期内补货或补足保证金;当出质人无法在期限内补货或者补足保证金,银行有权终止贷款合同,并收回相关债权。同时,贷款企业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在交付质押物前对质押物投保不低于其贷款额度的财产险,受益人为宁夏银行,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使质押物价值发生损耗,在贷款企业无法及时补交同等价值的质押物或企业未及时偿还债务时,金融机构以贷款额度为限获得赔付。企业未及时偿还债务时,银行会同监管公司处置质物,收回贷款或通过民事诉讼,拍卖、变卖质物等方式处理货物,结清贷款。

二、实施成效

传统抵押担保贷款虽在银行和企业间的融资活动中得到广泛运用,但银行可以接受的抵押品主要是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对于企业而言,符合银行要求的可用于贷款抵押的有效资产较少,使得企业在进行贷款抵押担保时的可抵押品有限,抵押能力受限,其流动资金和项目贷款申请得不到银行批准,且繁琐的抵押担保评估登记手续和费用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造成融资难、融资贵。在盐池县创新存货质押担保融资方式后,允许企业通过流动资产,如生产原料、半成品、产成品等来抵押,有效地缓解长期以来企业通过抵押来融资的难题。

三、具体案例

自盐池县创新存货质押担保融资方式以来,已向宁夏金裕海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存货质押贷款5000万元,向宁夏宁鲁石化有限公司发放存货质押贷款13000万元,极大程度缓解了两家油气化工龙头企业融资难题,助推县域金融领域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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