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主动加压发力,把群众对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是否优良的重要标尺,通过持续推进政府采购项目交易便利度,创新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数字化高效监管,大力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全面推动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等有效措施,促进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再优化再突破。
一、有序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不断提升政府采购交易便利度。
一是建立电子化交易行为制度。修订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第三方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标准,细化电子化交易场地及设施标准要求,配套起草第三方电子化交易系统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确保电子化交易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推进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设对接。积极参与自治区公管局二期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信息化改造项目,打通在线澄清、磋商、谈判、演示等交易堵点,以开放姿态接纳有意向在我区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业务的系统平台,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范”有效开展对接联调测试工作。三是加强电子化交易系统监管。分类建立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化监督预警规则,将电子化交易系统纳入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电子化交易系统年度等保测评和不定期检测机制,规范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四是探索开展远程异地评审。联合平罗县试点完成区内首个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项目,为解决评审专家资源不均衡、抱团评审等问题进行了有益尝试。
二、创新推进全流程数字化监管,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完善项目全流程信息化监管制度。制定政府采购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监督预警规则清单,制定采购需求标准化模板,梳理制定以不合理排斥潜在投标人敏感词词库,优化政府采购项目6种采购方式15类采购文件标准文本,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及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配套建立教育培训考试、代理机构择优选取、能力提升、评审专家抽取机制,让监管盲点都可被监管。二是硬化采购刚性约束。通过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建设构建了贯通区、市、县三级的全生命周期电子化监管平台,实现了采购项目从“预算—采购—交易—履约—支付—信用评价”的全流程闭环运行管理。将法律法规有限制性、禁止性规定的事项内嵌交易各环节,采购流程设计为“单行道”,通过系统锁定功能,约束采购活动只能在规则内运行,对采购活动中可能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自动电子抓拍,预警提示告知,全程记录留痕。
三、大力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模板,明确发布主体、时限、内容、渠道及依据,实现采购项目从采购意向、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合同履约等全流程信息公开,加大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实时互通共享,以最大限度地公开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建立透明度评估机制。区、市、县三级联动,开展全区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工作,通过对采购人内部管理、信息发布、质疑投诉、配合评估等五个方面综合打分,量化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三是探索公开评分明细信息。在法定中标信息全面公开的基础上,探索公开评审专家打分明细信息,强化社会监督,提升专家打分公平公正性。四是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处理处罚和监督检查执法信息,有力防范“人情执法”和“选择执法”,确保每项执法活动都经得起社会监督。
四、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引导守法诚信履约。
一是细化完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四类采购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进一步细化完善,推进评价指标易操作、评得准、有效果。二是细化诚信激励措施。对诚信数据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探索建立激励措施,用数据引领诚信。鼓励采购人对诚信良好的供应商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鼓励金融机构为其进行合同信用融资,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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