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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法院优化涉农涉企纠纷化解举措 全力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表时间:2023-10-26   来源:优化营商环境和法规处     

党的二十大以来,贺兰法院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精神,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持续向纵深推进,创新方式、简化程序,针对人民法庭辖区企业多、农民工务工人数多、劳务合同类纠纷占比多的“三多”现象,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优势,灵活运用多元解纷机制,借力“云上”诉讼服务,快速兑现惠民惠企政策,找到劳务合同纠纷的“最优解”,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保障了农民务工群体合法权益,为护航辖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司法保障作用。

案例一:线上线下双渠道,司法为民服务触角持续延伸

来贺兰法院暖泉人民法庭立案的张某某问承办法官“我住得离法庭特别远,来一趟非常不容易,您看我的案子能不能尽快办理,我就可以少跑路了。”了解到情况后,主办法官马上与被告取得联系,经线上调解的方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调解书随即送达双方,一起劳务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一小时。贺兰法院人民法庭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针对案件标的较小、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案件审理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利用“云上法庭”开展网络诉讼服务进行案件调解送达,高效化解劳务合同纠纷,切实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并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诉讼当事人遇到行动不便等困难时,延伸服务触角,将司法服务送到家门口,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温度。

案例二:系列案集中办,弱势群体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近来,暖泉人民法庭受理了这样一批案件,被告李某某承包贺兰县洪广镇金沙村百亩土地从事蔬菜种植,雇佣王某某等人提供劳务。后因李某某身患重病,导致拖欠王某某等十余人劳务费未付,王某某等十余人无奈之下选择起诉李某某。在受理该批案件后,法官了解到原告均系贺兰县洪广镇金沙村农民,正值春耕农忙时节,为让当事人减少诉讼等待,不因诉讼耽误春耕生产,承办法官积极沟通双方,帮助原告方推选诉讼代表人,同时尽量缩短受理、调解、结案时间,推进案件快速进入调解程序,通过“电话沟通+微信建群+上门调解”等方式达成调解协议,帮助广大劳务者追回劳务费6万余元。与法律关系复杂的民事案件和标的动辄上百万的建设工程纠纷相比,劳务合同纠纷看似很小,但群众利益无小事,这类纠纷背后关乎着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案例三:法律服务前置,纠纷治理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辖区企业多,劳务合同纠纷所涉及建设工程领域案件也多。甚至很多案件存在一方“打官司没证据,只能工友相互证明”、另一方“施工资质乱出借,遭遇连带给付风险”等情况。贺兰法院针对建筑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弱等情况,坚持定期对辖区涉案企业进行风险提示告知,切实提升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坚持以案说法,根据个案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力争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还针对诉讼中劳动者维权能力弱和维权意识差的情况,联合发布典型案例,更好发挥典型案例对务工人员和用工企业引领和指导作用;利用法庭公告栏及各村、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及时更新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经营造成的风险和对务工人员维权难的被动局面;充分发挥各方调解力量,设立驻庭人民调解员调解室和驻庭律师工作室,为涉企涉农纠纷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并协助法院做好诉前委派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尽量将涉企涉农纠纷化解在诉前。

下一步,贺兰法院将在新形势下继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结合辖区纠纷特点制定具体举措,以灵活的方式、多元的解决手段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发挥人民法庭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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