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统筹协调,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了区委统揽、政府主导、部门、乡镇(街道)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体系,形成了“一规划一意见一方案”的兴庆区法治建设工作体系。创新建立了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会上考法、会后评法的“学考评”学法制度。积极拓展述法覆盖面,将各级各部门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年终述法主体,率先实现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全覆盖。将法治建设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县级领导带队的常态化督察考核机制,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高度和效度。抓依法行政,助力打造诚实守信政务环境。制定《兴庆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兴庆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兴庆区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等,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专业化法治审核机制。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法制审核和集体决策等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抓执法监督,助力打造严格规范执法环境。将10个部门448项行政执法事项全部划转综合执法局,基本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向乡镇(街道)划转、派驻执法人员283人,85%以上的执法人员下沉到乡镇、街道,实现了基层执法“一中心引领”“一队伍执法”“一网格管理”“一窗口通办”。率先推行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累计成立案审委员会30余个、成员300余人,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重大处罚类案件均提交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保障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程序合法。抓法律服务,助力打造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环境。成立兴庆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建立行政复议中心,将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归集至中心办理。充分发挥“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牵头抓总,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制度优势,成立兴庆区矛调中心1个、乡镇(街道)矛调中心2个、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228个,创新“1+6+7+7”模式,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工作体系。推行法治信用积分换商品、法治驿站送法律、部门学法比排名等普法新模式,最大限度调动了全社会参与学法的积极性。推行法律顾问“订单式”“菜单式”服务,140个村(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累计提供服务时长4000余小时,开展法治宣讲、讲座250余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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