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强调:“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制度作为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营商环境根本保障。银川市坚持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重大战略任务和重要民心工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用“信用承诺”代替“行政审批”,既破解了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顽瘴痼疾,更是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有着重要意义。银川市“信用承诺”极简审批模式,被国办电政办、人社部作为全国典型经验予以推广。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动态调整事项清单,夯实信用承诺基础。一是确定承诺事项实施范围。根据事项风险程度,规定除可能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事项外,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可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实施许可。二是建立告知承诺分类清单。对行政主体严格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清单管理要求,实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根据行政许可事项特征和风险程度,“适用”承诺办理事项265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69项、涉企经营审批类事项130项、项目投资类审批类事项66项)、“无需承诺”即时办结或“告知承诺”后即时办结事项483项。三是完善承诺清单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济社会发展及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每年开展“承诺事项分类清单”评估、论证,并进行动态调整公布。
(二)“一网通办”数据赋能,推动信用承诺“即报即批”。一是承诺事项“一网归集”。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业务需求为导向,银川市综合窗口受理平台与银川市信用平台、企业登记等37个专网系统实现互联互通,逐步将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气、不动产等信息纳入数据共享范围,所有涉及信用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可办”。二是信用承诺“无纸申报”。申请主体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或“i银川”APP登录网上申请平台,填写电子信用承诺书并使用电子签章,即可承诺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符合相关条件、标准以及承担的相应责任。凡已实现共享的信息,不再要求重复提供。三是信用状况自主核查。审批部门收到申请主体签字盖章的电子信用承诺书及提交的其他电子材料后,即可直接核查其信用状况,信用优良主体即时受理、当场审批;信用一般主体,适用正常审批流程;信用较差主体,依法实施限制准入或从严审核措施。
(三)“审管联动”奖惩分明,引导市场主体践诺守信。一是办件数据自动推送。编制公布“审管联动”事项目录清单,明确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责任,办件工作人员完成承诺审批后的办件数据,由银川市效能监管平台自动推送至监管部门,确保承诺审批事项的100%事后核查。二是承诺主体联合奖惩。若发现承诺主体存在承诺不实或承诺未履行的情况,将形成不良信用记录推送银川市信用平台,限制该主体再次享受承诺审批便利,被监管执法部门重点关注。三是监管效能持续提升。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联合行业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设置“5556666”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坚决杜绝个别企业、个体长期凭“照”营业,无“证”经营,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三、工作成效
(一)“信用承诺”增动能。推行“信用承诺制”后,审批流程办理流程由原来的“受理-审查-现场勘察-作出决定”,变为现在的“承诺-许可-推送审批决定”,审批时限由原来的几十个工作日压减为即来即办,材料由原来的“一叠申请”减少为“一纸承诺”,累计减少申请材料1724个,减少审批环节154个,减少办理时限6498个工作日。截至目前,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许可证件15530件。
(二)“证照分离”提效能。对汽车租赁经营许可等69项事项直接取消审批,持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活动,实现“一照准营”,截至目前,全市范围内直接取消审批改革惠及行业111类。对药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等50项事项变为“审改备”办理项,审批部门当场审核、颁发《备案申请表》后,市场主体即可持备案表开展经营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审改备”事项累计办理11904件。
(三)“放管结合”有力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动态调整银川市行政许可、涉企经营许可清单,持续构建“六位一体”(“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分级分类监管)新型监管体系,以提升监管效能为抓手,建设以信用为导向的营商环境。截至2023年7月底,银川市累计在册市场主体达到381890万户,与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之前的2015年同期相比,增长114.55%;引进隆基、华为科技等19家500强企业落户银川,市场活跃度明显增强,千人拥有市场主体131.83户,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3.20%,全市市场主体的活跃度,一跃位居到全国中上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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