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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着力优化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发表时间:2024-07-23   来源:优化营商环境和法规处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创新,扎实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纵深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切实为招投标各方主体减负增效,着力优化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

一、建制度,夯实招投标监管基础  

(一)完善全流程电子化政策文件。制定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设计等9套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将文本嵌入到电子评标系统中,实现了招投标全过程无纸化。出台《宁夏电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规程》和《电子招投标进场交易规则》等电子招投标监管政策文件。编制《宁夏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导则》,在全区范围内稳步推进“评定分离”改革。

(二)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监管机制。发布《宁夏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宁夏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记分管理实施细则》等信用管理措施。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全区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开展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评标专家评标不良行为评价记录工作通知》《宁夏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监督管理政策文件。

(三)持续推行规章制度“立改废”。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上位法和自治区相关法规政策的,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相协调、不相适应的政策文件进行梳理,累计废止65件、修订12件,强化了制度源头把控。

二、创举措,提升电子化交易品质  

(一)全流程电子化100%覆盖。搭建招投标信息化一体化平台,通过使用电子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建立了“文件电子化、标书在线传、保证金线上缴、开标不见面、交易结果网上查”的电子化交易模式,实现了电子化交易全覆盖。近三年全区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共4368个(标段),项目金额达到686亿元。

(二)实现智能风险预警。针对串通投标隐蔽性强、查处难的特点,升级原“检测码”识别功能,全程记录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痕迹,自动识别投标人的电脑网卡号、CPU号、IP地址等信息,自动选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和规律性报价情况,为查处围串标提供有力线索。

(三)推动远程异地评标。优化整合各地专家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减少评标环节中人为、人情因素的干扰,破解“熟面孔”“老关系”“评标常委”“围标串标”等招标疑难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广泛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创新跨省远程异地评标。近三年采用区内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2907个,跨省远程异地评标19项。

(四)推行“暗标评审”模式。全面优化调整施工、监理项目评审规则,将投标文件章节内容全部打乱顺序,评委评审完成后自动还原,增加评标过程的保密性,有效杜绝评委打分畸高、畸低现象发生,提高了竞标质量,异议投诉率呈下降趋势。

三、促改革,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一)推进“评定分离”试点改革。2021年12月在全区房建市政施工项目中率先推行“评定分离”改革,设定自治区级3000万、地市级2000万、县区级1000万元的限额,招标人在限额内自主选择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用方案和导则科学指导招标人,通过择优选择排序记分法、票决数量法和集体议事法中的一种方法进行定标,确定符合项目需求的中标人,解决了招标人“不敢定、不会定、不想定”的问题。近三年采用“评定分离”的项目1400个。

(二)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人主体行为的通知》,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至少15日公布招标计划,为潜在投标人获知招标信息、做好投标准备提供便利,进一步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和效率。

(三)优化投标保证金管理。对1000 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试行免缴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接受保险保函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2022年7月1日起对1000 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试行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有效盘活企业流动资金3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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