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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多维度举措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助力企业提质增效
发表时间:2025-04-28   来源:优化营商环境和法规处     

今年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工作部署,发挥省级执法监督指导职能,通过制度完善、标准统一、科技赋能、服务协同、质量提升等多维度举措,打出“组合拳”,切实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助力企业提质增效,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执法制度,强化硬性约束。落实“亮证执法”“全程留痕”“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等举措,进一步规范检查行为。依托移动执法系统,建成运行行政执法查处一体化办案系统,明确涉企检查的事项、程序、频次、标准,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实现现场检查和案件查办全流程、全要素留痕约束,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检查质效。统一执法尺度,结合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发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2025年版),细化违法情形与处罚标准,减少自由裁量权滥用。发挥优秀执法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公布宁夏2024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优秀典型案卷,指导基层规范执法。

二是优化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夯实根基增强执法监督“支撑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全过程执法监督,通过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平台、移动执法系统查处办案系统实现现场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办案全过程留痕约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上下联动增强执法监督“保障力”,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问题整改督办工作规程(试行)》,构建“线索识别-问题排查-调度督办-整改销号”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实现执法检查问题交办、整改、销号信息化闭环督办管理。发挥执法稽查内部监督约束作用,对各市、县(区)生态环境执法开展专项稽查,纠正“一刀切”“运动式执法”等问题。

三是强化科技赋能,推动精准执法。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数智转型,开展非现场监管数智执法平台和现场感知端建设,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手段,精准筛选问题线索,实现由“人海战术”向“智慧执法”转变,由“人防为主”向“技防为主”转变,切实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拓展“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平台功能,依托移动执法系统开展随机抽查,推进与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有效衔接。出台《宁夏生态环境执法装备集约管理和资源共享实施细则》,依托宁夏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数智监管系统搭建执法装备资源同享模块,进一步“盘活”全区的执法装备,实现自治区、地市执法装备集约管理和资源共享,提高全区执法装备应用水平。

四是深化服务引导,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教育与处罚、服务与管理相结合,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渐进式执法模式,避免“以罚代管”。建立柔性执法容错机制,对首次轻微违法且及时整改的企业,落实“首违免罚”制度,依法减免处罚。建立正面清单企业动态调整机制,对达标企业“无事不扰”,对重点行业、高风险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组织执法骨干“送法入企入园”,加强企业合规指导,帮助企业预判违法失信风险,提供政策解读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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