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000001/2020-00348 | 发文时间 | 2018-08-17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修编》意见的函 |
宁发改产业函〔2018〕940号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林业厅、安监局:
2018年7月23日,我委组织召开了《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审查会议,根据会上相关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印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修编评审意见的通知》(宁发改产业〔2018〕478号),目前编制单位已按评审意见修改完善了《规划修编》,现再次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能认真研究,于2018年8月19日前将是否同意规划修编内容的具体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处),请重点核对园区规划范围,是否符合本单位管理的上位规划要求等,逾期不反馈意见的视为没有意见。
联系人:马妍骅 6038095 5016073(传真)
电子邮箱:nxfgwcyc@163.com
附件:1.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修编
2.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规划范围矢量图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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