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000001/2020-00355 | 发文时间 | 2018-09-04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永宁工业园区扩区有关意见的函 |
宁发改外资函〔2018〕980号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领导批示转办通知》(秘书五处〔2018〕5172号)要求,现就我委对宁夏永宁工业园区扩区的意见予以反馈。
2018年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我区包括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含永宁县闽宁扶贫产业园)在内的12个自治区级工业园区通过国家审核,予以了公告。公告中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含永宁县闽宁扶贫产业园)核准面积2501.03公顷。永宁县申请扩区批复面积与国家公告核准面积一致,我委建议自治区政府予以批复确认。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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