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000001/2020-00365 | 发文时间 | 2018-10-19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立法调研的通知 |
宁发改法规〔2018〕651号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及相关安排,近期,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组成调研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展调研,并征求修改意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定于2018年10月22日—11月2日期间,调研组赴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发展改革委开展立法调研,调研组成员及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调研内容
座谈讨论《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有关要求
1.《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调研工作是推进我区招投标法制建设、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地市发展改革委务必高度重视,牵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座谈会请各地市政府法制办、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和所属县(市、区)招标办有关负责人,3-5家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企业负责人参加,请于10月19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各地市联系人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由参会单位从宁夏政府法制(http://www.nxfzb.gov.cn/)公告专栏中自行下载,请认真组织研讨,提前做好座谈交流准备。
3.调研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调研组成员食宿由所在单位承担。
联系人:张志璐 联系电话:(0951)504305917795086692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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