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000001/2020-00449 | 发文时间 | 2020-02-20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红一煤矿复工建设意见的函 |
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
报来《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关于红一煤矿复工建设的申请》(煤业发〔2020〕12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的相关规定,函复如下:
红一煤矿已取得项目核准、节能审查意见、初步设计等批复文件,发展改革、能源部门归口管理的报建审批事项齐全,同意红一煤矿按照《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9〕4号)的规定申请复工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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