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000001/2026-00169 | 发文时间 | 2026-05-20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清单》的通知 |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等法律法规及自治区相关规定,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本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重点环节责任清单>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3〕119号)废止。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清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国资产委
2026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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