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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化工行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解读
发表时间:2017-01-06   来源:委办公室     

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安排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化化工行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现将有关编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编制的背景及依据

2016年7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要加快推进石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去产能、降消耗、减排放、补短板、调布局、促安全,推动石化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指导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行动纲领和工作指南。《指导意见》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组织实施。8月9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领导批示,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提出我区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贯彻落实方案。

二、编制进展情况

8月初以来,两委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并结合区内产业实际,在《指导意见》石油化工行业基础上进行了扩展,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先组织编制初稿,经与经济和信息化委充分讨论修改后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两委首先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了五市发改、工信部门及重点石化化工企业的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在此基础上,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及五市人民政府征求修改意见,并根据相关意见建议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考虑

国务院《指导意见》主要侧重部署了我国石油化工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任务。我区仅有宁夏石化、宝塔石化两家石油化工企业,产业规模小。从区内实际看,目前我区大化工行业结构性过剩矛盾更为突出,化肥、炼油、电石、PVC等主导产业产品产能普遍过剩,全区化工产能利用率72%,低于全国79%的平均水平,其中电石仅为53%,合成氨不足30%。主导产业占全行业总产值超过80%,精细化工比重不足6%,高附加值化工产品比重不足20%,行业总体上呈现出低端产品过剩、中高端产品供给不足的现状,结构转型升级非常迫切。为此,我们在原有石油化工行业基础上进行了扩展,提出了我区石化化工行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涵盖我区包括石油化工、煤化工、盐化工、精细化工等所有石化化工行业细分领域。

四、实施方案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一)主要目标。提出了四个方面的目标。

到2020年,产能结构逐步优化,现代煤化工产能达到1200万吨以上,增加值达到235亿元左右。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比重超过20%。电石、合成氨、焦炭产能不再新增;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形成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为主的现代煤化工产业核心发展区,以石嘴山、中卫为主的特色精细化工产业聚集区及银川、吴忠、固原为主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区“一核两区”的产业布局;绿色发展取得成效,规模以上石化化工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8%,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技术创新和科研能力明显增强,全区规模以上石化化工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增加值比重达到1.5%以上,建成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2个、企业技术中心6个。

(二)主要任务。明确了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严禁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建设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要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严禁以各种形式和名义建设小炼油装置。

二是统筹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全区石化化工行业空间布局,打造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形成现代煤化工核心发展区、特色精细化工产业聚集区、传统产业升级区“一核两区”的产业布局。

三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主要对石油化工、电石化工、化肥、焦化等传统化工行业进行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产能。

四是着力构建绿色安全产业体系。率先实施能效和水效“领跑者”行动。加快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要加大安全、环保、消防、应急救援装备等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配套能力。

五是健全完善创新体系。鼓励支持企业在成套装备制造、煤气化、煤液化等领域牵头实施科技攻关。推进化工大型装备的引进创新工作,逐步实现本地化生产配套。支持神宁炉、煤制烯烃、高性能催化剂的推广应用。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六是提高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全面推进自治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围绕重点行业培育实施一批两化融合示范企业项目。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工厂和数字车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化工园区打造智慧园区。

七是扩大国内外产业合作。积极承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技术成熟、附加值高、产业链长的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厂或建设产业园。

(三)保障措施。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财税金融支持、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四个方面的措施,切实推进我区石化化工行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

五、创新政策措施

国务院《指导意见》充分考虑我国石化产业发展的实际和发展特点,创新提出了推动和促进我国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电力交易政策,明确“推动石化企业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石化企业开展区域电网试点和增量配电业务。石化企业自备燃煤发电机组符合环保等要求的,在按规定承担并足额缴纳政府性基金、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的条件下,其自用有余的上网电量可与公用燃煤发电机组同样享受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

我们在制定自治区实施方案过程中,对我区大化工行业也参照国家提出了以上电力交易支持政策,同时提出了自治区2020年前放开电力直接交易,该想法获得了区内化工企业的大力支持。在实施方案征求部门意见阶段,宁夏电力公司对实施方案涉及电力交易政策持反对态度。我们就宁夏电力公司意见与物价局进行了交流并获得了支持。我们最终未采纳宁夏电力公司意见,在实施方案送审稿“四、保障措施(三)强化资源要素保障”中保留了支持我区石化化工行业电力交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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