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
《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图读懂《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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