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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2026年第一期)
发表时间:2026-04-13   来源:能源综合管理处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工作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推动全区电力企业建章立制、畅通渠道、兑现奖励,引导广大员工争当安全 “吹哨人”,形成了企业与员工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为进一步固化经验、扩大效应,现将近期涌现的7起及时发现、有效处置、依规奖励的电力行业典型案例予以公布,以示范带动全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提升。

案例1:2026年3月12-14日,全区普遍出现大风沙尘、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宁夏防灾办先后下发雨雪蓝色预警,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组织所属单位积极应对恶劣天气,强化电网设备巡视检查。期间,6家单位输电线路运维人员加强夜间特巡,及时发现330千伏大杞II线、330千伏泰线等8条输电线路局部杆塔绝缘子爬电、闪络等设备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避免隐患进一步发展造成电网冲击,保障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按照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实施细则》,对及时报告和处置隐患的80人奖励20.16万元。

案例2:2026年3月,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某员工在对锅炉后墙水冷壁刚性梁到货验收过程中发现刚性梁螺栓眼距尺寸与图纸设计不一致,随后将隐患上报,避免了工期延误及后续运行风险。依据该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5000元。

案例3:2026年1月,国能宁夏鸳鸯湖发电有限公司某员工发现外委单位叉车超速行驶,属于违章操作行为。该公司安环部及时制止纠正该违章行为,并考核处罚外委单位1500元。依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1000元。

案例4:2026年3月,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巡检人员王某在开展储能电站巡检时,发现储能电站35kV开关室内35kV Ⅰ段母线主变开关柜区域存在异常放电情况,停电检查后发现主变301开关柜与311开关柜间管母连接头处屏蔽层接地线断开,导致开关柜间C相2处发生局部放电,及时上报并于次日00:30分消除放电隐患,恢复设备运行。依据该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报告较小事故隐患的,公司给予报告人每项200- 1000元奖励”之规定,奖励1000元。

案例5:2026年2月,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宁运维区域2名员工对场内线路及设备开展全面巡检,发现大战场大风0三线83#、97#、98#杆塔瓷瓶存在明显放电灼伤痕迹,大风0四线#1杆C相设备线夹与电缆连接处温度异常升高,存在安全隐患。两人第一时间上报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隐患消除,有效避免了因设备故障可能引发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根据该公司《隐患报告奖励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二条第(三)款“对于在报告事故隐患的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且建议被采纳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根据建议的重要性和实际效果,可额外给予报告人500-3000元的奖励”之规定,奖励1800元。

案例6:2026年3月,马莲台发电分公司维护部检修人员,发现1号炉吹灰器吹灰枪处温度较高,存在人员烫伤的安全隐患。该员工及时上报,公司立即组织班组人员制作防护罩,将人员烫伤安全隐患消除。依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第5款“举报生产现场一般事故隐患的一次性给予奖励200-1000元”之规定,奖励1000元。

案例7:2026年3月,嘉泽新能源公司第四风电场开展线路停电检修工作,检修期间作业人员及时发现线路绝缘子及避雷器伞裙破损,第一时间上报电场并协调进行更换,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依据该公司奖惩制度“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已发现的隐患,制定科学可行的《治理方案》且经实际运行1周以上效果良好,确认方案有效,奖励200-400元”,奖励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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