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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创新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着力推动“四大提升行动”取得新成效
发表时间:2022-03-11   来源:地区发展处     

今年以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突出以工代赈政策功能,强化以工代赈项目支撑,着力推动“四大提升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截至目前,已争取下达中央以工代赈资金1.9亿元,支持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重点县重点村实施以工代赈项目36个、总投资3亿元,为低收入人群就地就近就业提供岗位3200个,增加务工收入超过3500万元。

以工代赈是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开发式帮扶、促进农民增收和提高就业技能的一项重要政策举措。自1984年实施以来,我区累计争取中央以工代赈资金37.6亿元、实施项目1200多个,其中“十三五”期间,争取中央以工代赈资金4.6亿元、实施项目160个。以工代赈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增强欠发达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称其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支持在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重点县重点村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深入推进“四大提升行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坚持系统谋划、政策供给、项目支撑、示范带动,积极主动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大力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推动以工代赈转变为集就业促进、基本建设、应急救灾、收入分配、区域发展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帮扶政策。一是强化政策供给。着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出台“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促进以工代赈实施范围、受益对象、建设领域、赈济模式、工作内涵和政策定位6个方面拓展,积极探索推行“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和“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的赈济模式,在项目实施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得低于中央资金的15%。二是强化项目支撑。“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通过动员组织欠发达地区积极谋划以工代赈项目,争取中央以工代赈资金比“十三五”要翻一番。由县级发改部门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的原则,围绕群众就近就业精准谋划储备项目,指导乡(镇)和村开展以工代赈政策宣传、务工需求调查、分类建立乡(镇)或村劳务工程队。要优化项目组织实施方式,一般应由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作为以工代赈项目业主单位,村民委员会可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以工代赈项目。三是强化示范带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推行一线工作法,通过现场观摩学习、互动交流探讨等方式,对各县(市、区)以工代赈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将组织开展以工代赈工作成效年度综合评价,对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激励。将建立以工代赈专家库,为以工代赈项目提供业务咨询、论证、评价等服务。将大力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工代赈示范试点项目在我区实施,探索以工代赈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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