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是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今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系统提出我区县城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发展目标、建设任务、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方式,着力推动我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了科学确定功能定位,分类推进县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特色产业,稳定提升就业容量质量;完善市政设施体系,补齐县城建设短板弱项;加强公共服务供给,推动民生事业普惠共享;加强文化传承和生态保护,彰显县城绿色人文风貌;增强县城辐射带动乡村能力,促进城乡融合一体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完善县城建设政策保障体系等7个方面的任务举措,着力促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切实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
《实施方案》全面贯彻中央精神,紧扣宁夏实际,聚焦我区县城短板弱项,补充增加了科技创新、燃气供水、热网电网等任务安排。同时,突出重大工程项目支撑,设置13个专栏,谋划了47个重点项目,列出产业配套、市政公用、公共服务、环境设施4项建设工程,以及产业园区扩规兴业、试点示范创先争优2项目标任务,并分解细化至县(市、区),强化主体责任,推动落地见效。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科学编制和完善具体建设方案,协调解决县城城镇化建设困难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大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形成主体功能明显、发展优势互补、产城融合联动的县城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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