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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举办全区提升以工代赈项目质量培训班
发表时间:2023-08-09   来源:地区发展处     

为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工代赈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推广浙江“千万工程”部署要求,着力提高全区以工代赈工作水平,切实提升项目谋划和实施质量。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西吉县举办了全区提升以工代赈项目质量培训班,对国家以工代赈政策进行了培训,全区发展改革系统以工代赈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培训。

以工代赈是一项扶困济弱的政策措施,通过组织困难群众参加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以务工代替赈济,帮助困难群众通过获得劳务报酬增加收入。近两年,自治区加大以工代赈工作力度,共安排以工代赈中央专项资金5.7亿元,支持14个县(区)实施以工代赈项目117个,总投资达到9.2亿元,为低收入人群就地就近提供就业岗位10523个,增加群众务工收入超过1.46亿元,有力拓宽了农村困难群众就业增收途径,同时,通过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有效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产业发展环境。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紧紧围绕“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要求,进一步增强以工代赈项目对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乡村产业发展和困难群众增收的支撑作用。一是创新完善政策体系。建立自治区以工代赈“1+1+N”政策体系,按照去年印发的《自治区以工代赈“十四五”实施方案》,制定《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工作指南》等政策举措。二是持续拓展赈济范围。按照国家政策导向,中央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继续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困难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明年将把项目实施范围拓展至全区各县(市、区)。三是更好发挥赈济实效。通过推行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和“一卡通”,引导群众自主开展项目建设和管理,让更多的项目资金成为当地群众的劳务报酬,同时,优先支持劳务报酬发放比例高、组织动员能力强的项目,确保全区以工代赈资金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达到30%以上。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评估。紧扣中央资金投向落实“三个优先、三个不得”的要求,强化项目前置性审查,常态化开展监测调度,定期开展绩效评价,逐月逐环节调度项目资料,确保中央以工代赈项目按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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