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24〕194号),正式批复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可研报告。工程建设将进一步完善防洪防凌工程体系、增强防洪减灾能力,有效应对冰凌洪水等自然灾害,更好保障沿黄地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确保黄河长治久安、加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头号工程”,是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二十个重大工程”之一。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建立省级领导包抓机制协调推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逐级对接机制,紧盯要件办理、咨询审查、可研审批等关键环节,多次赴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沟通,全力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规划布局、立项审批、资金投入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工程经中国国际咨询工程有限公司深入论证和审查评估,最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批复。
根据可研批复,工程建设任务是开展未达标堤防加高培厚,实施控导、防护等河道整治工程和防汛道路建设,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工程治理范围为中卫沙坡头以下到青铜峡库区末端河段、青铜峡坝下到石嘴山河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高加培16.2公里,河道整治28处、总长度38.9公里,新建防汛道路41.4公里。工程批复总投资140646万元,其中增发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中央资金共112510万元,中央资金支持比例达到80%,是多年来同类工程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最高比例。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程序尽快完成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积极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全过程监督,确保将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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