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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导学解读
发表时间:2025-09-22   来源:机关党委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9月19日上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导学解读,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同志,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题,从《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的背景、意义、过程及原则等方面进行系统讲解,并结合案例对重点内容及核心法条进行全面解读。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党员干部、五市和宁东民营经济相关负责人、民营企业代表2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将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落实宪法规定、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将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领会、准确把握《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精神和核心要义,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主动性、自觉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工作。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与部门单位、新闻媒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协作,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进企业、进单位、进园区,切实帮助民营企业学好用好这部法律,维护企业权益,更好拓展发展空间,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要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增强法治意识,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确保民营经济在法治轨道上持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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