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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000001/2023-00050 发文时间 2023-02-21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高站位坚持政治引领。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举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再上新台阶”专题培训,推动全系统领导干部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全年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学习交流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要求、法律法规等内容13次。

(二)高标准落实法治责任。委党组书记、主任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主持召开党组会、委务会听取有关立法研究、法治化营商环境、权责清单调整、法律顾问聘用、法治培训工作汇报18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

(三)高水平谋划法治建设。印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2年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就加快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提出着力完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等6方面19项具体工作任务;就着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深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等6项工作重点,为推进2022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障。

(四)高质量推进督察整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要求对照反馈意见举一反三,逐条整改,逐一销号,牵头整改的5项任务均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二、坚持立破并举,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

(一)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出台《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为加快推进先行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将自治区信用条例、电力条例、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纳入自治区五年立法规划,组织团队赴区内外开展实地调研,与各地各部门召开座谈会深入交流研讨,为出台高质量地方性法规做足准备。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注重制度建设与数字经济等有机结合,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枢纽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力打造“西部数谷”,高质量建成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自行印发公布、规范报备《宁夏回族自治区“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全区“两高”行业范围,科学精准管理“两高”项目。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25件,废止1件,宣布失效2件,延长有效期2件。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起草《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过程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政策出台后,按照文件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配套出台能源、工业、生态碳汇等13个支撑方案,组织五市编制完成碳达峰方案,基本构建起了目标明确、分工合理、措施有力、衔接有序的“1+N+X”政策体系。

(四)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把重要文件、重大决策前置合法性审查关口,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合同签订和诉讼案件办理中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研究,全面提升重要文件和重大决策质量;全年共审核各类文件材料、合同和战略合作协议137份,出具法律意见书20件。

三、坚持重点突出,保驾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国内营商环境一流水平,迭代推出495项改革举措,涉及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项目审批改革、企业融资等18个领域。提请政府印发《2022年全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明确10项工作任务“80条”具体举措,为国家下一步扩大改革试点城市范围或全面推开改革做好准备工作。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和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强化综合协调、调研问效、专项督查,推动各项改革攻坚有新的突破。

(二)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全面清理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通报制度,清理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2起,金融行业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清理工作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表扬,对银川市参评全国信用示范城市给予加1分奖励。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评估体系,切实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三)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在药品生产经营等16个领域开展分级分类监管,依规开展联合奖惩。构建上联国家、横通部门、纵贯市县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数据枢纽”,形成信用信息数据“一张网”,截至2022年底,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累计归集信用信息4889.5万条。深入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规范修订、废止全区失信约束措施10条、建立7704家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主体信用档案,推动200多家严重失信主体整改失信行为。

(四)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制定《关于加快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全面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明方向。印发内部工作通知,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审查标准、优化审查程序,为今后政策措施制定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明确规范的制度性指引。全年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8份文件进行自我审查,组织对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等45件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均不存在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

四、坚持法治思维,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下放“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职权,取消“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用户准入审核”职权,修改“内外资项目(权限内)免税确认”等职权范围和依据。同时印发《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2022版)》,要求各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对照《指导目录》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

(二)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在委门户网站全面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名单、权限、依据、程序和救济方式等信息,做到行政执法职权全覆盖公示。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摸底排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20人参加执法证“新证申领”并积极参加线上培训和模拟练习,为21名行政执法人员换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

(三)积极稳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印发《全区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的实施方案》,构建“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提升”的闭环机制,贯通协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前端、中端和后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连续7年未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全年共接到6件信访件,均严格按照信访件办理有关要求及时进行回复办理,办结率100%。

(四)主动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2022年共承办建议提案174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限完成答复,实现沟通率、办结率、满意率“三个100%”,连续两年被自治区政协评为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围绕扩大有效投资等重点工作,做好重大项目审批、建设等重要信息发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作为区直单位唯一代表在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五、坚持造势鼓劲,提升普法宣传培训实效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改革中心工作,谋划制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要求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处室)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充分结合处室业务职能特点和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切实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

(二)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实践活动。召开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委领导、各处室负责同志学习宪法、民法典相关章节,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组织全委党员干部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有奖竞答等活动,进一步将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到实处。为全委干部职工购置民法典,让民法典成为随手就能翻查的工具书,为提高学“典”用“典”水平奠定基础。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活动,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三)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纲领性文件。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法治教育网,结合行政执法证申领,组织线上学法考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举办全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平竞争审查专题培训,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以普法学习宣传促业务工作实践。在立法过程中有效普法,起草地方性法规过程中,通过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大力宣传重点介绍条例出台背景、意义、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为制度施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成立《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讲团,深入各地各部门、工业园区进行宣传解读,让条例更生动鲜活、制度接通地气、法治意识深入民心。

2022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标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些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运用法治力量助推高质量发展仍需进一步加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有待加强。二是法治思维能力和法治观念意识有待提升,制定政策文件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观念。三是法治宣传创新性不够,法治宣传的途径需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平台、载体有待增加,普法精准度仍需加强。对于这些短板和问题,迫切需要通过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尽快予以解决。

2023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加深刻的认识、更加扎实的作为,全面提升法治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发展改革工作筑牢法治根基。结合工作实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动:

(一)着力推动法治机关建设。深入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年度工作部署,制定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落实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处室、单位,定期自查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二)着力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政府立法计划,做好《自治区信用条例》草案起草和《自治区电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及时跟进国家层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招投标等领域的立法修法进度,提前研究准备好自治区配套法规政策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三)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裁量权基准制度,切实提高法治审核水平,确保来件必审、审核必严,确保审核合法、公平、客观,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好行政争议化解关,进一步规范全委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依规化解行政争议。

(四)着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重点人群、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更多应用互联网、新媒体开展互动式普法。

(五)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制定2023年度政策措施,对各地各部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开展年度评价考核、季度分析调度。建立健全宁夏特色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开展监测评价和满意度调查,及时向各地各部门反馈营商环境短板问题,做到以评促改、以改促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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