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000001/2025-00090 | 发文时间 | 2025-02-26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2024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际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安排,立足政策和研究、规划和计划、投资和项目、改革和创新、综合统筹和综合平衡“五大职能”,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抓改革、促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贡献发改力量。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机关建设机制更加完善
1.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法治专题培训、宪法宣誓等多种形式,开展多样化、全覆盖学习培训。2024年,开展会前学法10次,组织集体学习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部署要求和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等共计12次,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2.坚持高位推动,不断完善法治机关建设长效机制。成立由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印发《2024年度法治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心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内容开展法治培训,针对县域经济和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等重点内容加强业务辅导,着力提升法治素养和治理水平。
3.提升专业化水平,逐步健全法律服务保障支撑体系。加强队伍管理,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教育工作,为31名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检验执法证,全委学法考法合格率100%。制定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制度,聘任知名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4名公职律师积极参与诉讼或仲裁工作,充分利用律所、法律专家顾问、公职律师三支法治支撑队伍,更好服务保障全委工作。
(二)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提升
1.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扎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健全内部审查机制和程序,细化审查范围,明确审查标准,规定审查方式,严格审查程序。构建“起草处室初审+法律顾问协审+法规机构复审”的“三审”工作模式,2024年共审查各类文件材料和行政合同230份。建立招投标公平竞争评估机制,制定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细化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保障金管理等9方面审查标准,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2.建立常态化清理制度。全面加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全年评估政策文件54件,确保各项政策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清理工作,会同自治区司法厅对118件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29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提出清理意见。对牵头制定的690份文件分析研判,修订妨碍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政策文件2件,废止不符合国家最新政策及已到适用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坚决纠正排除、限制市场充分竞争行为。
3.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构建全链条管理制度体系,先后出台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等近40件政策规范和标准,迭代升级“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宁夏)”,顺利上线运行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和信用修复“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房地产、建筑、文旅、药品安全、政府采购等领域建立完善信用评价管理制度,拓展信用监管应用场景,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工作细则,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咨询单位等纳入全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优化检查流程,统一检查标准。
(三)法治化保障各项改革取得实效
1.纵深推进先行区建设。率先颁布实施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研究制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18个规划方案,高规格召开8次先行区建设推进会,以“四水四定”“六权改革”为突破口,对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改革创新、重大项目等领域进行全方位部署。特别是在全面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纵贯五级、覆盖五市和宁东的“1+1+9”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有效搭建起了先行区建设的“四梁八柱”。
2.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法。建立自治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1+4+N”工作机制,强化对清单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具有宁夏特色评估指标体系,为全国范围内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提供方案。健全完善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推广银川市创建全国信用示范区经验做法。建立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制度,及时纠正了3起违规设立准入许可和自行发布准入类清单行为,有序清理规范设置地方保护、区域壁垒等不当竞争行为。
3.全力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启动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市场环境提升、企业梯次培育、政务服务提效、诚信政府建设、公正法治保障、企业精神弘扬六大行动。创新实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十项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召开了民营企业纾困解难集中办公会146次,解决实际问题1629个。建立利企暖企“政策库”,实行“一企一清单”服务,印发《涉企政策申报指南》,共入库13类3298项惠企政策,服务7.2万人次,有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4.持续实施营商环境提质升级行动。加快完善“1+6+N”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体系,制定出台《2024年自治区营商环境提质升级行动方案》,迭代推出50条政策措施。开展《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后评估工作,建立各地各部门490项整改问题清单,赴各市县开展问题督导调研,努力促进全区整体营商环境水平持续提升。构建宁夏特色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组织全区各市县(区)和13个园区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开展营商环境大讲堂活动,做到以评促改、以改促优。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简讯机制,产业要素保障等工作做法在全国复制推广。
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委党组会、委务会集体研究部署涉企政策、行业管理、项目审批等工作22次,推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谋划改革发展,在先行区建设、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能源改革、数字经济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开创性、特色性、系统性政策措施,有效推动自治区决策部署和规划蓝图落实落地落到位。
(二)落实决策程序。完善委党组工作规则等10项工作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健全重要事项会议集中研究、重要决定集中审议、重要工作集中部署、重大政策措施集中会审的工作机制。建立会前监督预审制度,由驻委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办公室、营商环境法规处以及法律顾问、审计专员共同参与,对重大项目安排、重要资金使用进行审核把关。2024年,委党组会研究重要事项39次,委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监督预审会集中会审18次,做到严格依法依规决策。
(三)依法全面履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次办、限时办、减材料、减环节的“两办两减”审批机制,依托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审批事项“一清单”、在线办理“一平台”,申报材料较改革前减少50%以上,核准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之内。畅通政企常态化沟通渠道,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企业参与行政决策等制度,制定政策时广泛征求企业群众意见,设置政策制度执行合理“缓冲期”。发布《惠企政策指南》《招标投标法律制度汇编》等,准确向企业和群众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建立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基准,组织旁听庭审,我委已连续9年未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2024年我委法治建设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仍有一些短板和不足。比如:在立法工作方面,发展改革事业许多领域的立法仍然滞后,提前谋划项目、沟通协调分歧的能力有待提升;合法性审查有时过于侧重形式,把控文件质量、提出建设性意见还有欠缺;在行政执法方面,不同程度存在重审批轻监管,存在把行政执法和行政检查等同对待,开展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频次和力度不足;在争议解决方面,法律风险防范与识别机制不健全,实质化争议解决办法不多,法治意识仍有待培育。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更高标准,下一步,我委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念、新论断,紧紧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全面准确把握改革与法治的关系,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工作。
(一)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快推动数据、民营经济立法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公共数据管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规则。推动完善“两新”细则,探索建立民营经济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迭代推出营商环境改革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发力见效。严格落实全国统一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涉企法规政策清理长效机制,推进政策制度修订废止,切实打破制度性壁垒。
(二)优化完善决策机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专家咨询+公共参与”常态化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履行依法行政各项程序。建立重点项目联审联办模式,采取集中审批、联席会议、限时办结等方式,强化要素保障、领办代办、会商会审等机制。制定出台合法性审查指引,细化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规定,结合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执法监测处置机制。
(三)持续提升监管质效。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规范行政执法各项要求。落实法治化保障“六个攻坚战”实施意见,为重大项目提供“一站式”法治保障。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工作,拟定“双随机、一公开”计划,严格落实自由裁量基准,进一步严格规范履职用权。实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定期通报和依法行政会商制度,增强对行政行为的靠前提醒、预先防范、处置在前,不断规范行政行为程序标准。
(四)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教育培训,持续推进法治平台和专栏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进展和工作亮点。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对“两重”“两新”“中央预算内”、债务管理、新增专项债使用、能耗双控、电力交易等领域政策进行重点培训,从源头上提升谋划项目的科学性、精准性。利用化解行政争议过程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开展旁听庭审,加强以案释法,切实提升以法治思维推进深化改革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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