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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000001/2019-01527 发文时间 2017-11-20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务舆情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务舆情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

宁发改办〔2016662        


委机关各处室、各委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78号)精神,经委领导同意,现就建立我委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事件信息为重点,建立重要政务信息及热点问题有序发布机制,让政务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

(二)“谁主管、谁负责”。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实行分级、分处室负责、统一管理的责任机制,建立完善涉及本处室(单位)的政务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回应制度,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三)科学有效。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时、度、效,提高舆情工作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在政务舆情的收集与回应上,要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政务舆情第一时间收集、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向社会回应、第一时间整理分析研判处置,力争有用有效。

(四)双向互动。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群众互动交流新渠道,规范和整合“建言献策”、“招投标投诉”、“信访投诉”、“建议提案办理”等政民互动渠道,建立完善网上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论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积极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监测收集。信息中心负责安排人员每天对主要门户网站、用户活跃论坛、博客、微博、新闻跟帖以及传统媒体进行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及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对涉及我委相关处室(单位)工作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要迅速与办公室和当事处室(单位)衔接,研究事件真实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核实衔接,不漏报、不迟报、不瞒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

(二)分析研判。对监测收集的涉及我委的政务舆情,由办公室牵头,会同综合处、信息中心,根据舆情的性质、影响范围、媒体介入的程度、可能产生的后果等因素,进行分析研判,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和政务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反馈。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办公室、综合处、信息中心组织当事处室和单位会商研判,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并按程序报委领导审定后进行处置。

(三)应对处置。推动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规范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反馈的工作流程,适时通报政务舆情办理和处置情况。对自治区政府和委领导有关重大敏感的政务舆情的批示意见,实行督办制度,由办公室督促相关处室和单位办理,并将办理情况报送政府领导和委领导。建立健全敏感政务舆情跨部门协同处置机制,强化全委“一盘棋”意识,提高应急处置效能。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责,当事处室和单位要和办公室、综合处、信息中心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努力形成责任主体明确、多方协同、应对有力的回应处置机制。

(四)公开回应。建立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回应处置的全过程。落实“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的要求,对网民、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或有一定根据的批评政务的舆情,当事处室(单位)要及时针对反映的事项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通过办公室和信息中心进行公开答复,办公室要适时通报办理进程和结果,化解公众疑虑,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及预见性;对于反映情况失实或恶语中伤的,信息中心负责通过载发该“舆情”的网站、论坛等进行澄清,公开辟谣、以正视听;对于不当炒作、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法规处负责依法妥善处置;对媒体关注甚至热炒的有关敏感事项,办公室牵头,会同综合处、信息中心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接受专访等形式,做好解答,正面回应,引导舆论。办公室牵头对接,注重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的作用,建立应对政务舆情的联动机制,及时、客观地发布信息,争取广泛的理解、合作与支持,避免出现不利的舆论导向。综合处和信息中心负责加快推进微信公众号与发改委官方网站的联动和互补,适时开通发改委微博公众号,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的作用。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要将政务舆情工作作为提高我委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配合好办公室、综合处和信息中心,加强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各处室(单位)要落实重大敏感政务舆情的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监测收集报送、专人采编、处室和分管领导审批、当事处室(单位)回应的重大敏感政务舆情处置工作机制与程序。信息中心牵头,办公室、综合处做好配合工作,按照专兼结合的方式,选配熟悉网络、新媒体传播特点的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的日常工作。要加快应用网上舆情检测技术、舆情信息安全上报技术(渠道)、舆情处置建议(方案)及批示安全传送技术(渠道),保障政务舆情及时发现、及时研判、及时上报、处置意见的及时安全传达,有效进行回应与处置。要着手加强我委政务舆情工作人员的专题业务培训,着力提高从事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政务舆情分析研判回应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二)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由办公室、综合处、信息中心等部门组成的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我委重大政务舆情分析、研判、处置和回应等工作。各成员处室(单位)确定一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分别担任舆情会商应急处置的成员和联络人。办公室要加强与成员处室(单位)之间的舆情信息共享、协同处置,建立政务舆情工作联动机制,对舆情信息的出处、发布时间、传播途径、跟帖情况、网民观点等,进行分析研判,迅速作出回应和处置。

(三)加强信息发布。要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依法、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群众关切。要强化发改委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开功能,落实政务信息优先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主动发声,正面回应,引导舆论,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四)加强督查指导。办公室要将各处室、各单位政务舆情收集、办理、回应、处置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作为督查督办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处室(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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