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19-00621 | 发文时间 | 2024-09-11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自治区价格认定中心(自治区价格监测中心) |
(一)承担自治区本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涉及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的价格认定工作。
(二)承担基层价格认定复核工作。
(三)承担价格矛盾、价格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报告制度。
(五)承担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分析价格走势,及时反映市场价格热点问题,提出预警建议。
(六)完成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与其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任务。
电话:0951 - 5166068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1号信通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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