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000001/2019-01635 | 发文时间 | 2017-02-22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兴庆监狱(病犯监狱)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函 | ||
宁发改审发〔2017〕21号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你局《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关于审批兴庆监狱(病犯监狱)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宁监管函〔2017〕1号)收悉。近日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北京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兴庆监狱(病犯监狱)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关于兴庆监狱(病犯监狱)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改扩建兴庆监狱(病犯监狱)为中度戒备小型监狱,总面积为25645.4㎡,其中:新扩建面积为11997.4㎡,改造面积为13648㎡。项目建成后,达到750人的关押规模(其中关押犯人600人,病犯床位150张)。
二、项目选址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2号原宁夏女子监狱旧址,东靠景育巷、南临宝湖路、西接兴隆街、北边是书苑巷;主入口设在南侧宝湖路,监狱大门正对主入口。新建病犯门诊楼和改造看守队办公楼布置在监墙南侧,其余均布置在监墙内。新建主要有:病犯门诊楼、病犯住院楼、传染病房、附属公共用房(警察和职工食堂、换热站及动力中心、空调机房、变配电室)、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和污水处理站;改造主要有:看守队办公楼(含家属候见大厅)、监狱大门(含家属会见室)、女犯监舍楼(监舍楼一)、未成年犯监舍楼(监舍楼二)、禁闭室、教学楼、技术教学楼、深井泵房、回民食堂及库房(改为医疗垃圾收集间及库房)、罪犯食堂、车间和岗楼、防攀爬蛇腹隔离网、监墙等警戒设施。
三、建筑、结构
(一)建筑
1、病犯门诊楼:总建筑面积为5668.2㎡,主体建筑为四层,层高均为3.9m,室内外高差为0.45m,建筑高度为16.35m。
2、病犯住院楼:总建筑面积为4090.6㎡,主体建筑为四层,层高均为3.9m,室内外高差为0.45m,建筑高度为16.35m。
3、传染病房:总建筑面积为702.8㎡,主体建筑为一层,层高为3.6m,室内外高差为0.3m,建筑高度为4.2m。
4、附属公共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065㎡,主体建筑为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层高为4.8m,地上二层层高均为4.2m,室内外高差为0.3m,建筑高度为9m。
5、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总建筑面积为303㎡,主体建筑为地下一层,层高为5.3m。
6、污水处理站:总建筑面积为167.8㎡,主体建筑为地下一层,层高为4.2m。
7、病犯监区改造及拆除:总面积为13648㎡。其中:改造工程面积为12070.92㎡,改造内容除主体结构不动外,对其余外保温、装修、管线等均进行改造;拆除工程面积为1577.08㎡,为原有车间。
8、警械设施改造:监墙增高至5.5m,改造增加1.2m宽的钢制巡视通道;新架设高压电网、报警装置、防攀爬隔离栏等;
(二)装修:建筑外墙均采用真石漆;内墙装修均为白色乳胶漆墙面;卫生间、浴室采用PVC吊顶,其余需吊顶的房间均采用矿棉板吊顶;楼地面均采用地瓷砖;关押、病犯住院房间门均为钢质电动/手动双平移门,其余均为普通套装门;外窗均采用多腔塑钢中空玻璃窗,玻璃为安全玻璃。
(三)结构:除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和污水处理站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外,其余建筑均采用框架结构。基础除病犯门诊楼和住院楼为柱下条形基础、传染病房为柱下独立基础外,其余均为筏板基础。病犯门诊楼、住院楼、传染病房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其余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均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均按8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四、给排水
(一)供水:本项目水源由原有接入的城市供水管网提供,在建设用地内呈枝状布置,采用上行下给方式供给。热水供给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二)排水:本项目排水体制雨污采用分流制、污废采用合流制。室外污废水与雨水管网分别设置,非医疗污水经室外排水管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医疗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三)设计应充分利用雨水资源,尽可能通过调整道路、广场及硬地高差使雨水进入绿地。
五、采暖、通风
(一)采暖:本项目热源由原有接入的城市供热管网提供,夏季和过渡季节空调所需冷、热源由自备燃气热水炉提供。医疗垃圾收集间及库房、罪犯食堂采用上供上回双管同程式系统,其他建筑均采用下供下回双管同程式系统。采用钢制内防腐散热器采暖。
(二)空调: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空调系统,用于医院病犯门诊楼、住院楼、传染病房在夏季和过渡季节的冷风和采暖。
(三)通风:各单体建筑卫生间、厨房、餐厅、浴室、天然气锅炉房、门诊楼、药库、门诊楼X光室、B超室、检验科等无外窗的房间采用机械排风系统,其余均采用自然通风。
六、电气
(一)本项目电源由原有接入的城市电网提供,配电室设置在新建附属公共用房,内设2台1000KVA干式变压器,10台KYN28A型高压开关柜,13台MNS型低压抽屉柜;同时设置1台150KW柴油发电机备用。
(二)原则同意建筑的配电、照明、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紧急呼叫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与安防系统等强、弱电设计。
七、消防
(一)本项目在新建附属公共用房地下室消防泵房内设消火栓给水泵和喷淋泵、432m3消防水池,在病犯门诊楼顶设置18m3的消防水箱一个,并配备增压稳压设备1套,共同为本项目提供消防用水。
(二)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及灭火器配置等设计方案。
(三)对本项目消防防火分区、监狱安防系统与消防安全疏散之间衔接的方案应进一步优化,确保消防安全。
八、环保、节能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环境保护和节能措施。
(一)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垃圾,经专业部门收集、消毒、毁型后统一处理。
(二)本项目选用节水型卫生洁具及配件。
(三)本项目配电系统采取谐波抑制及谐波治理措施,选用节能型电气设备,按功能区域设置电能监测与计量系统。
(四)要严格按照各功能区对卫生的要求,达到防疫的相关标准。
九、概算
(一)经审定本项目总概算10493.87万元,其中工程费9232万元,其它费956.87万元,预备费305万元(详见审定总概算表)。
(二)资金筹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856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1224万元,你局自筹6414万元。
本项目请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建设目标,防止超概算发生,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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