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000001/2019-01722 | 发文时间 | 2017-08-11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亚行贷款宁夏中部旱作节水特色农业示范项目中期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
宁发改审发〔2017〕126号
宁夏中部节水特色农业示范项目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报送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宁夏中部节水特色农业示范项目中期调整的请示》(宁中项目办〔2017〕1号)收悉。该项目自2013年启动实施,取得了一定进展。受部分项目区土地用途发生变化、部分项目设计需要优化等因素影响,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实施主体等发生了较大变化。经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现对中期调整可研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亚洲银行贷款宁夏中部旱作节水特色农业示范项目建设,解决部分项目区建设内容发生改变、部分项目设计需要优化、调整等问题,推动我区节水特色农业发展,原则同意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宁夏中部旱作节水特色农业示范项目中期调整报告。
二、项目区范围
项目区范围涉及自治区农垦集团,银川市、吴忠市同心县和红寺堡区,其中银川市为新增项目区,原吴忠市盐池县项目区取消。
三、项目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调整后,项目节水特色农业建设总面积由60782亩调整为41250亩。其中酿酒葡萄由44000亩调整为19700亩,生态防护林由2782亩调整为5095亩,新增生态农业示范园区8255亩,种植文冠果8200亩,取消14000亩红枣种植。年产1.5万吨葡萄榨汁厂建设调整为1万吨。配套建设节水灌溉设施、田间道路以及开展培训和咨询服务等。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宁夏农垦集团公司建设内容:种植酿酒葡萄由16150亩调整为2700亩,改造酿酒葡萄低产园由20150亩调整为12000亩,建设年榨汁1万吨葡萄榨汁厂1座。配套建设节水灌溉设施、田间道路以及开展培训和咨询服务等。
取消建设垦荒新植酿酒葡萄2700亩、营造防护林1600亩、5000吨葡萄榨汁厂1座。
(二)新增银川项目区建设内容:新增银川市建设节水农业示范区12092亩,包括兵沟生态农业示范园区6614亩、生态防护林2883亩,五虎墩生态防护林454亩,马鞍山特色农业示范区1641亩、生态防护林500亩。配套建设节水灌溉设施、田间道路以及开展培训和咨询服务等。
(三)吴忠市红寺堡区建设内容:垦荒种植酿酒葡萄5000亩,营造防护林500亩;配套建设节水灌溉设施、田间道路以及开展培训和咨询服务等。
(四)吴忠市同心县建设内容:由种植同心圆枣10000亩调整为种植文冠果8200亩、营造防护林758亩;配套建设节水灌溉设施、田间道路及其它,开展培训和咨询服务等。
(五)取消吴忠市盐池县新植同心圆枣4000亩、营造防护林682亩,配套建设节水灌溉设施、田间道路以及开展培训和咨询服务等建设内容。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由65100万元(人民币,下同)调整为62856万元。资金来源:亚洲银行贷款7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8299万元,汇率为1:6.89),地方配套资金14557万元。由项目市(县、区)自筹解决。
五、该项目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贷款,项目区所在市(县、区)承担还款责任。
请你办做好项目实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加快推动项目实施,并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有关重大事项报告我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7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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