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000001/2019-01774 | 发文时间 | 2017-12-19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动物防疫指定通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宁发改审发〔2017〕214号
宁夏动物卫生监督所:
报来《关于审批宁夏动物防疫指定通道建设项目(改扩建)实施方案的请示》(宁动监发〔2017〕46号)收悉。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出具的《关于报送2018年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的函》[宁农(计)函〔2017〕68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宁夏动物防疫指定通道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建设,提升我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查验能力,堵截染疫和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控制流通环节动物疫病传播扩散风险和动物产品卫生安全风险,保障我区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项目建设内容:改造中卫市孟家湾、兴仁,盐池县花马池、惠安堡4个动物防疫指定通道办公场地。改扩建办公用房490平方米、快速检测室212平方米、动物隔离场(室)1320平方米、消毒场2200平方米;改造水电暖、设立动物防疫指定通道标志牌等。(详见附表)
三、项目总投资25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9:1的比例安排。
四、中卫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监督中心,盐池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为各县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前期、组织实施、信息报送和月度调度等工作。宁夏动物卫生监督所对项目建设管理、信息报送等履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监管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自治区农牧厅及项目县农牧部门做好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建设资金要规范使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附件:1.中卫市孟家湾动物防疫指定通道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核算表
2.中卫市兴仁动物防疫指定通道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核算表
3.盐池县花马池动物防疫指定通道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核算表
4.盐池县惠安堡动物防疫指定通道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核算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7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docx】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