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000001/2019-01825 | 发文时间 | 2018-10-29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国道244线宁东石槽村至红柳沟(宁陕界)公路调整建设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函 |
宁发改审发〔2018〕75号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国道244线宁东石槽村至红柳沟(宁陕界)公路调整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建设内容初步设计文件的函》(宁交函〔2018〕275号)收悉。近日,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国道244线宁东石槽村至红柳沟(宁陕界)公路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方案调整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我委《关于同意调整国道244线宁东石槽村至红柳沟(宁陕界)公路部分建设内容的函》(宁发改基础函〔2018〕778号)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补充文件,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调整后工程建设规模
将原初步设计批复的在K44+500处合并设置服务区及停车区1处以及在K80+850处合并设置收费站、服务区及停车区、治超站及养护道班1处调整为在K51+200至K51+500处设置养护中心1处,兼具服务区及停车区功能。调整后的养护中心项目位于盐池县冯记沟乡国道244线K51+200至K51+500段南侧,总用地面积49.76亩,主要建设综合楼、食堂、锅炉房及泵房、机械设备库,总建筑面积为3671.79平方米。
二、建筑、结构及装修
(一)建筑、结构
1.综合楼:建筑面积1343.84平方米,建筑主体为地上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一、二层层高均为3.6米,基础形式为条形基础。
2.食堂:建筑面积282.58平方米,建筑主体为地上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3.6米,基础形式为条形基础。
3.锅炉房及泵房:建筑面积425.97平方米,建筑主体为地上一层、地下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均为4.5米,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局部独立基础)。
4.机械设备库:建筑面积1619.4平方米,建筑主体为地上一层门式钢架结构,层高6.5米,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
本项目所有建筑单体结构安全等级均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
在施工图阶段,要进一步优化设计,确保建筑功能布局合理,结构安全可靠。
(二)装修
室内外装修以普通装修为主,不得使用石材等装饰材料。建筑外立面主要采用真石漆;外门采用钢制保温门,配电室及设备用房外门采用钢制防火门;窗采用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浴室、卫生间地面选用防滑地砖,其余房间均为普通地砖;内墙面除卫生间、厨房贴瓷砖,其余均涂乳胶漆;内门选用实木套装门;室内吊顶综合楼宿舍等选用纸面石膏板,走道、大厅选用矿棉板,卫生间选用铝合金集成吊顶,其余房间均涂乳胶漆。
三、配套设施
(一)给排水
1.给水
水源从本项目东侧直线距离1公里左右的青马圈乡供水管网引入,为本项目提供生活、消防供水。在场区水泵房内设置生活水箱(有效容积6立方米)及变频供水设备,确保生活用水供水稳定。在场区水泵房内设置消防水池(有效容积300立方米),提供消防用水。热水由太阳能热水系统供给,由屋面集热板、辅助热源、集热水箱以及热水循环装置组成。
2.排水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及餐厨污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备,达标后用于场区绿化。雨水则通过调整场区道路与绿地间的高差,使之进入绿地,以充分利用。
在施工图阶段,要进一步核实拟采用供水水源的水量、水质、水压等指标,确保生活供水安全可靠。
(二)采暖通风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采暖通风设计方案。本项目热源由新建锅炉房提供,选用两台360KW承压式电锅炉供给(一用一备),采暖供回水温度为75/50℃,室内采暖形式采用钢铝复合散热器供热。
厨房设置机械排风和机械补风设施。卫生间、水泵房、锅炉房等设置机械排风,其余房间采用自然通风。
在施工图阶段,要进一步优化采暖通风设计方案,确保使用安全。
(三)电气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电气设计方案。由当地供电部门提供一路10kV电源,在室外设置一台500KVA箱变为电锅炉专用,设置一台315KVA箱变为一般动力、照明专用,同时设一台100KW柴油发电机。消防用电、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为二级负荷,其他用电为三级负荷。
设有线电视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在施工图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设计,确保设计科学合理,满足使用功能,工作安全可靠。
(四)消防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消防设计方案。场区内设置消防环路,建筑单体均设置消防救援窗。消防系统设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手提式灭火器系统。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系统,管网呈环状布置,室内外消防用水由水泵房内消防水池供给,同时在机械设备库设置高位水箱(有效容积18立方米)和增压稳压设备一套;手提式灭火器根据建筑单体的不同功能及规模按规定进行配置。
在施工图阶段,要进一步优化消防设计方案,确保消防设计安全可靠。
四、工程概算
因本项目属调整建设项目,此次概算不再计取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经审定本项目概算为2276.74万元。原则同意你厅提出的资金筹措计划,建设资金从国道244线宁东石槽村至红柳沟(宁陕界)公路项目原概算批复的建安费中列支,控制在“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概算投资范围之内,不新增建设投资。同时不再新增建设用地。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国道244线宁东石槽村至红柳沟(宁陕界)公路调整建设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费用审定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道244线宁东石槽村至红柳沟(宁陕界)公路调整建设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项目
初步设计概算费用审定表
序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 算 金 额 (万元)
|
|||
建筑工程费
|
设备及安装
工程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一
|
工程费用
|
| | | 2276.74
|
1
|
综合楼
|
372.88
|
83.55
|
| 456.43
|
| 土建工程
|
372.88
|
| | 372.88
|
|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
| 42.09
|
| 42.09
|
| 电气工程
|
| 28.11
|
| 28.11
|
| 采暖工程
|
| 13.35
|
| 13.35
|
2
|
食堂
|
139.82
|
8.86
|
| 148.68
|
| 土建工程
|
139.82
|
| | 139.82
|
|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
| 1.00
|
| 1.00
|
| 电气工程
|
| 3.19
|
| 3.19
|
| 采暖工程
|
| 4.67
|
| 4.67
|
3
|
泵房、锅炉房
|
210.41
|
142.29
|
| 352.70
|
| 土建工程
|
210.41
|
| | 210.41
|
|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
| 24.87
|
| 24.87
|
| 锅炉房工艺
|
| 102.35
|
| 102.35
|
| 采暖工程
|
| 2.21
|
| 2.21
|
| 电气工程
|
| 12.86
|
| 12.86
|
序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 算 金 额 (万元)
|
|||
建筑工程费
|
设备及安装
工程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4
|
机械设备库
|
322.63
|
33.63
|
| 356.26
|
| 土建工程
|
322.63
|
| | 322.63
|
|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
| 15.57
|
| 15.57
|
| 采暖
|
| 10.85
|
| 10.85
|
| 电气
|
| 7.21
|
| 7.21
|
5
|
外网
|
598.37
|
364.30
|
| 962.67
|
5.1
|
室外电气
|
| 207.05
|
| 207.05
|
5.2
|
采暖外网管道
|
| 5.47
|
| 5.47
|
5.3
|
采暖土建
|
23.06
|
| | 23.06
|
5.4
|
给排水安装
|
| 151.78
|
| 151.78
|
5.5
|
给排水土建
|
47.38
|
| | 47.38
|
5.6
|
路灯基础
|
6.44
|
| | 6.44
|
5.7
|
厂区土方
|
119.93
|
| | 119.93
|
5.8
|
室外道路硬化
|
247.52
|
| | 247.52
|
5.9
|
室外围墙、大门
|
83.29
|
| | 83.29
|
5.10
|
养护中心绿地
|
70.75
|
| | 70.75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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