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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000001/2019-01825 发文时间 2018-10-29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国道244线宁东石槽村至红柳沟(宁陕界)公路调整建设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国道244线宁东石槽村至红柳沟(宁陕界)公路调整建设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函

宁发改审发〔2018〕75号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国道244线宁东石槽村至红柳沟(宁陕界)公路调整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建设内容初步设计文件的函》(宁交函〔2018〕275号)收悉。近日,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国道244线宁东石槽村至红柳沟(宁陕界)公路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方案调整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我委《关于同意调整国道244线宁东石槽村至红柳沟(宁陕界)公路部分建设内容的函》(宁发改基础函〔2018〕778号)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补充文件,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调整后工程建设规模

将原初步设计批复的在K44+500处合并设置服务区及停车区1处以及在K80+850处合并设置收费站、服务区及停车区、治超站及养护道班1处调整为在K51+200至K51+500处设置养护中心1处,兼具服务区及停车区功能。调整后的养护中心项目位于盐池县冯记沟乡国道244线K51+200至K51+500段南侧,总用地面积49.76亩,主要建设综合楼、食堂、锅炉房及泵房、机械设备库,总建筑面积为3671.79平方米。

二、建筑、结构及装修

(一)建筑、结构

1.综合楼:建筑面积1343.84平方米,建筑主体为地上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一、二层层高均为3.6米,基础形式为条形基础。

2.食堂:建筑面积282.58平方米,建筑主体为地上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3.6米,基础形式为条形基础。

3.锅炉房及泵房:建筑面积425.97平方米,建筑主体为地上一层、地下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均为4.5米,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局部独立基础)。

4.机械设备库:建筑面积1619.4平方米,建筑主体为地上一层门式钢架结构,层高6.5米,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

本项目所有建筑单体结构安全等级均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

在施工图阶段,要进一步优化设计,确保建筑功能布局合理,结构安全可靠。

(二)装修

室内外装修以普通装修为主,不得使用石材等装饰材料。建筑外立面主要采用真石漆;外门采用钢制保温门,配电室及设备用房外门采用钢制防火门;窗采用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浴室、卫生间地面选用防滑地砖,其余房间均为普通地砖;内墙面除卫生间、厨房贴瓷砖,其余均涂乳胶漆;内门选用实木套装门;室内吊顶综合楼宿舍等选用纸面石膏板,走道、大厅选用矿棉板,卫生间选用铝合金集成吊顶,其余房间均涂乳胶漆。

三、配套设施

(一)给排水

1.给水

水源从本项目东侧直线距离1公里左右的青马圈乡供水管网引入,为本项目提供生活、消防供水。在场区水泵房内设置生活水箱(有效容积6立方米)及变频供水设备,确保生活用水供水稳定。在场区水泵房内设置消防水池(有效容积300立方米),提供消防用水。热水由太阳能热水系统供给,由屋面集热板、辅助热源、集热水箱以及热水循环装置组成。

2.排水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及餐厨污水分别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备,达标后用于场区绿化。雨水则通过调整场区道路与绿地间的高差,使之进入绿地,以充分利用。

在施工图阶段,要进一步核实拟采用供水水源的水量、水质、水压等指标,确保生活供水安全可靠。

(二)采暖通风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采暖通风设计方案。本项目热源由新建锅炉房提供,选用两台360KW承压式电锅炉供给(一用一备),采暖供回水温度为75/50℃,室内采暖形式采用钢铝复合散热器供热。

厨房设置机械排风和机械补风设施。卫生间、水泵房、锅炉房等设置机械排风,其余房间采用自然通风。

在施工图阶段,要进一步优化采暖通风设计方案,确保使用安全。

(三)电气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电气设计方案。由当地供电部门提供一路10kV电源,在室外设置一台500KVA箱变为电锅炉专用,设置一台315KVA箱变为一般动力、照明专用,同时设一台100KW柴油发电机。消防用电、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为二级负荷,其他用电为三级负荷。

设有线电视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在施工图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设计,确保设计科学合理,满足使用功能,工作安全可靠。

(四)消防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消防设计方案。场区内设置消防环路,建筑单体均设置消防救援窗。消防系统设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手提式灭火器系统。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系统,管网呈环状布置,室内外消防用水由水泵房内消防水池供给,同时在机械设备库设置高位水箱(有效容积18立方米)和增压稳压设备一套;手提式灭火器根据建筑单体的不同功能及规模按规定进行配置。

在施工图阶段,要进一步优化消防设计方案,确保消防设计安全可靠。

四、工程概算

因本项目属调整建设项目,此次概算不再计取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经审定本项目概算为2276.74万元。原则同意你厅提出的资金筹措计划,建设资金从国道244线宁东石槽村至红柳沟(宁陕界)公路项目原概算批复的建安费中列支,控制在“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概算投资范围之内,不新增建设投资。同时不再新增建设用地。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国道244线宁东石槽村至红柳沟(宁陕界)公路调整建设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费用审定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道244线宁东石槽村至红柳沟(宁陕界)公路调整建设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项目

初步设计概算费用审定表


工程或费用名称

          (万元)  

建筑工程

设备及安装

工程费

其他费用

 

工程费用

2276.74

1

综合楼

372.88

83.55

456.43

土建工程

372.88

372.88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42.09

42.09

电气工程

28.11

28.11

采暖工程

13.35

13.35

2

食堂

139.82

8.86

148.68

土建工程

139.82

139.82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1.00

1.00

电气工程

3.19

3.19

采暖工程

4.67

4.67

3

泵房、锅炉房

210.41

142.29

352.70

土建工程

210.41

210.41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24.87

24.87

锅炉房工艺

102.35

102.35

采暖工程

2.21

2.21

电气工程

12.86

12.86


工程或费用名称

          (万元)  

建筑工程

设备及安装

工程费

其他费用

 

4

机械设备库

322.63

33.63

356.26

土建工程

322.63

322.63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15.57

15.57

采暖

10.85

10.85

电气

7.21

7.21

5

外网

598.37

364.30

962.67

5.1

室外电气

207.05

207.05

5.2

采暖外网管道

5.47

5.47

5.3

采暖土建

23.06

23.06

5.4

给排水安装

151.78

151.78

5.5

给排水土建

47.38

47.38

5.6

路灯基础

6.44

6.44

5.7

厂区土方

119.93

119.93

5.8

室外道路硬化

247.52

247.52

5.9

室外围墙、大门

83.29

83.29

5.10

养护中心绿地

70.75

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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