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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000001/2019-01837 发文时间 2018-12-18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国道312线隆德至毛家沟段公路初步设计的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国道312线隆德至毛家沟段公路初步设计的函

 

宁发改审发〔2018〕104号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国道312线隆德至毛家沟段公路初步设计文件的函》(宁交函〔2018〕543号)收悉。项目代码:2018-640423-54-01-007624。近日,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国道312线隆德至毛家沟段公路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我委《关于批准国道312线隆德至毛家沟段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宁发改审发〔2018〕56号)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安全性评价报告等补充文件,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规模及路线走向

本项目位于我区隆德县境内,属旧路改造工程。起点位于隆德县城以东约2公里的七里村,路线自东向西完全沿旧路布设,途经隆德县城、沙塘镇、神林乡、联财镇,终点止于隆德县毛家沟与甘肃省交界处,路线全长33.672公里,其中上跨青兰高速段(K1876+600—K1877+215)完全利用,总长0.615公里。同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

主要控制点:起点、隆德县城、三里店水库、沙塘镇、神林乡、联财镇、终点。

二、主要技术标准

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隆德县城过境段及联合村过境段仍维持原旧路宽度),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标准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路面结构

原则同意推荐的路面结构方案:

1.旧路强度不足且标高不受限制路段,长度14.740公里,采用双层补强方案:上面层为4厘米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为6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上基层为16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为16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路面总厚度为42厘米。

2.旧路强度略有不足且标高不受限制路段,长度5.950公里,采用单层补强方案:上面层为4厘米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为6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基层为20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路面总厚度为30厘米。

3.标高受限的街道及平纵不满足要求路段,长度9.357公里,采用新建方案:上面层为4厘米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为6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上基层为18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为20厘米厚水泥稳定厂拌冷再生料,底基层为20厘米厚级配砂砾,路面总厚度为68厘米;其中K1873+662—K1874+129段纵坡较大,上面层为5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为8厘米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上基层为18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为20厘米厚水泥稳定厂拌冷再生料,底基层为20厘米厚级配砂砾,路面总厚度为71厘米。

4.旧路强度较好路段,长度3.010公里,采用4厘米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沿线实际,对路面结构方案进一步优化,同时结合材料供应情况补充完善各结构层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实验,选择合理的级配类型,确保路面使用质量和寿命。

四、桥梁、涵洞结构形式

原则同意全线设置中桥271.48米/5座(其中拆除新建204.48米/4座,修补利用67.0米/1座),中桥上部结构主要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矮T梁,下部结构主要采用柱式墩台、桩基础;小桥73.14米/4座(其中拆除新建42.84米/2座,修补利用30.3米/2座),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或钢筋混凝土板,下部结构主要采用柱式台、桩基础或扩大基础。共设置涵洞31道。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中桥为1/100,小桥、涵洞为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g。

施工图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桥涵结构形式和方案,以确保桥涵结构安全。

五、路线交叉

本项目全线与等级公路及城市道路平面交叉35处;立体交叉1处(完全利用,施工图阶段应进一步核实利用段结构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安全性,确保使用安全);管线交叉56处。

六、工程建设用地

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用地规模78.9240公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工程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总概算为24287.1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0911.04万元,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为29.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89.97万元,预备费1156.53万元。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交通运输部中央车购税补贴资金外,由你厅通过自治区地方债等财政性资金筹措解决。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压覆矿产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及生态红线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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