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000001/2019-01876 | 发文时间 | 2019-04-26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海原呱呱山33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宁发改审发〔2019〕27号
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华润海原呱呱山33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华润北方海原请字〔2019〕011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电力集约化开发建设,提高区域安全供电可靠性,经商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同意建设华润海原呱呱山330kV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2018-640000-44-02-012939),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投资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偿还。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华润海原呱呱山330kV升压站,远期规划规模3×36万千伏安主变,本期规划建设1×36万千伏安主变,新建华润-六盘山1回330kV线路,新建线路路径长60KM,其中同塔双回段长1.5KM,单回路段长58.5KM,导线截面采用2×630mm2,建设相应的无功补偿、二次系统及通信工程。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卫市海原县和固原市原州区,升压站拟用地面积2.66公顷。
四、项目投资及来源
华润海原呱呱山330kV升压站工程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3%,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华润海原呱呱山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宁自然资预审字〔2018〕9号),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贰零壹捌壹壹柒号),固原市原州区交通建设环保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002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林评、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限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9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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