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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000001/2019-01892 发文时间 2019-08-28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国道344线青石嘴至固原段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国道344线青石嘴至固原段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宁发改交通审发〔2019〕64号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国道344线青石嘴至固原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宁交函〔2019〕342号)及有关要件收悉。经我委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并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国道344线青石嘴至固原段公路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中普通国道江苏东台—宁夏灵武的组成路段,是我区中南部地区南北走向的重要交通运输通道,现为二级公路,道路超期服役,路面病害严重。为提高国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对国道344线青石嘴至固原段公路进行改建。(项目代码:2019-640402-54-01-004963)

二、建设规模及路线走向

项目全长16.782公里,起点位于福银高速公路青石嘴立交出口与国道344线平面交叉口以北250米处,路线由南向北沿旧路布设,经福银高速公路(下穿)、开城镇、宝中铁路(下穿)、三十里铺、二十里铺,终点与在建固原市东环路南延伸段道路清河街互通式立交M匝道顺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加固利用大桥165米/1座,拆除新建中小桥129.44米/4座,并设置必要的安保设施等。

三、主要技术标准

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项目实际情况,同意本项目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标准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工期安排

项目计划2019年开工,工期2年。

五、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1.78亿元。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资金外,由你厅通过自治区债券等财政性资金解决。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据此批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9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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