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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000001/2019-01893 发文时间 2019-08-28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发改社会审发〔2019〕65号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你院《关于<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宁医大总院〔2019〕17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北京中元国际工程公司编制的《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修改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内容、规模

项目(代码:2018-640104-83-01-009145)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号)和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宁安东巷6号)院内。建设内容为:一是设备购置。主要包括心血管专科、脑血管专科、肿瘤专科医疗设备共37台。二是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升级改造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新建疑难病症科研电子病历平台和大数据应用平台、购置远程会诊终端相关设备等。三是对部分业务用房进行改造,改造面积390㎡。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疗服务、临床科研、人才培养能力,更好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肿瘤、心脑血管等疑难病症诊治服务水平。

二、设备购置

围绕心血管专科、脑血管专科、肿瘤专科,购置各类设备37台。(设备用途、参数、数量、安装位置、安装条件等详见附件2)

(一)心血管专科。购置高端四维心血管彩色超声仪、体外膜肺氧合机及配套设备(ECMO)、体外循环机、有创呼吸机、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512层CT)、移动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床旁DR机)、数字平板血管造影系统(DSA)等设备10台。

(二)脑血管专科。购置手术显微镜、重复脉冲经颅磁刺激器(经颅磁刺激仪)、视频脑电采集监测系统、血管内温度控制系统-热交换器、高档彩色超声诊断仪、呼吸机、核磁呼吸机、视频睡眠脑电图仪、视频脑电图仪、高档专业术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核磁共振成像系统、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128排CT)等设备21台。

(三)肿瘤专科。购置高频电外科手术系统(超声刀)、内窥镜摄像系统(腹腔镜)、螺旋断层放疗系统、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DR)等设备6台。

三、信息化建设

内容包括升级改造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拓展疑难病症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疑难病症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系统、建设疑难病症科研电子病历平台、建设疑难病症大数据应用平台。

1.升级改造现有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并补充建设部分子系统模块。包括集成平台、结构化住院电子病历、急诊体系、临床路径管理系统、检查预约系统、设备管理系统、病案管理系统、病案归档系统、患者随访系统等。

2.拓展疑难病症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依托宁夏区域影像诊断平台,借助宁夏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云存储、云交换、区域影像中心应用、实时诊断及视音频交互、统计分级等功能。远程会诊联通30家国家级医院、8家自治区直属医院、5家市级综合医院和10家市级专科医院。建设科室远程会诊工作站,配置相应的远程会诊终端设备。在已有的远程会诊平台基础上,建设院间多学科会诊系统、双向转诊管理系统,完善影像结果共享、检验结果共享服务系统。

3.建设疑难病症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系统。在现有HIS系统的基础上新建一卡通管理、决策支持、日间手术管理、DRGs医疗质量及绩效管理、移动医护应用、医生APP、结构化诊断、合理用药、综合查询等26个子系统。购置相应的终端设备。

4.建设疑难病症科研电子病历平台。具备对患者电子病历进行全文检索、高级查询、科研项目管理、研究病例筛选、数据导出和在线分析等功能。

5.建设疑难病症大数据应用平台。实现医院集团内各医疗单位之间的心血管、脑血管、肿瘤等专科数据的采集、整合和共享。建设科研数据中心,包括标准数据层、应用数据集市、大数据引擎和科研应用层。配备中高性能计算机服务器、万兆交换机等。

四、业务用房改造

(一)建筑

1.将总院外科楼7层5间病房改造为心脏大血管外科监护室,改造面积220㎡。拆除原有病房隔墙及卫生间,改造为监护室,新增功能用房,增设门禁系统及洁净区,新增洁净度为8级的层流净化装置。‚新增内墙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净化机房、UPS间内墙面采用穿孔石膏板吸声墙面,其余为釉面砖。③监护室地面采用PVC卷材,其他地面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地瓷砖或维持现状。④顶棚采用铝合金集成吊顶或吸声板。⑤根据不同位置,采用带有防火隔声的钢制门和带有观察窗的木门。

2.将心脑血管病医院首层DR诊断室区域改造为一间DSA室和附属功能用房,改造面积170㎡。DSA室地面采用PVC卷材,内墙面采用铝塑板,顶棚采用铝塑板吊顶,新增电动防护门、防护窗和其他木门。DSA室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对墙体、门窗、地面、顶面做好防护设计,采取有关防护安全措施,并做好环境影响评价。

(二)结构

总院外科楼7层UPS间增设钢梁,采用粘钢板和碳纤维板加固部分梁和楼板;心脑血管病医院首层采用粘钢板和碳纤维板加固部分梁和楼板。

(三)给排水和消防

1.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给排水系统设计方案,在充分利用现有给排水系统的基础上,局部新增给排水点。

2.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消防系统设计方案,在充分利用现有消防系统的基础上,总院外科楼7层UPS间设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心脑血管病医院首层DSA室设预制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四)采暖和通风

1.采暖:取消总院外科楼7层改造区域内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在监护室增设专用净化空调系统;取消心脑血管病医院首层改造区域内水系统中央空调,在DSA室增设专用工艺空调系统。冷热源均接自原有系统。

2.通风:内走廊、无外窗房间均设置机械排风设施。

(五)电气

1.本项目电源由原有建筑配电系统提供。净化机房、UPS间等区域设置电位端子箱,与建筑物接地网连接。

2.同意本项目配电、照明、综合布线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可视门禁系统、病房探视系统等强弱电设计。

五、环保、节能

(一)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垃圾,经专业部门收集、消毒、毁型后统一处理。医疗污水送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污系统统一排放。

(二)本项目要根据医疗设备负荷容量、供电距离及分布,进一步优化供配电设计,缩短配电半径,减少线路损耗。同时充分考虑设备开、关机等使用特点,降低能耗。信息化建设要按需选用低能耗的终端设备。

六、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

(一)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为项目法人,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有关要求组织项目建设管理,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组织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审批的项目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建设资金要单独建账,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实行独立核算管理,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如在医疗设备和信息化设备采购过程中,出现谈判议价实际采购价格低于概算价格,造成资金结余的情况,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设备补充采购方案。

(四)项目建成后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负责管理运行,要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降低运营成本,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并长期发挥效益。

七、初步设计概算

核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9998.6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595.05万元,信息化建设费用150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17520.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65.34万元,预备费118.0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1500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250万元,我委预算内统筹资金3748.66万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9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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