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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000001/2019-01896 发文时间 2019-09-24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红四煤矿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红四煤矿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发改能源(管理)审发〔2019〕68号


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红四矿井初步设计的请示》(宁宝红四发〔2019〕1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组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宁夏煤监局、银川市发展改革委及特邀专家对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红四煤矿初步设计说明书》(以下简称《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初步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红四煤矿设计生产能力2.40Mt/a,服务年限50.5年;矿井概算总投资30.7亿元(不含矿业权及铁路专用线费用),由企业自筹。

二、同意《初步设计》对红四煤矿井田境界的划分,井田东以±0m水平线为界,西以各煤层风化带底界为界,南以红墩子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批复的范围为界,北以贺兰山路延伸段保护煤柱线为界。井田南北走向长约4.62km,东西倾斜宽约3.64~5.24km,井田面积22.3km2

三、矿井主要生产系统

(一)矿井开拓方式。采用立井开拓,初期在井田中部布置主、副、回风三个立井,后期在井田西翼边界布置一个西回风井。

(二)采区划分及开采顺序。同意矿井采区划分方案,井田共划分2个采区,双井梁断层以西划分为西一块段,以东为东一块段。采用联合采区布置,一采区为首采区,即:+280m水平以浅的西一块段。一采区走向长约为4.6km,倾向宽约1.9km。

(三)主要巷道布置。同意主要巷道布置方案及断面和支护方式,首采区布置1条轨道上山、1条胶带机上山和2条回风上山。

(四)采煤方法与回采工艺。同意设计选择走向长壁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

(五)矿井通风。同意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通风方式为抽出式机械通风。

(六)矿井提升运输。同意井下煤炭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主井采用刚性罐道导向箕斗提升,曲轨卸载,选用塔式多绳摩擦轮提升机;副井采用塔式多绳摩擦轮提升机。

(七)矿井排水。同意矿井在+280m设置矿井主排水泵房,排水管路沿副井敷设三趟排水管至地面,将矿井水排至地面水处理站。

(八)矿井供电。矿井1回35kV电源引自黑山110kV变电所,供电距离约25km。另1回引自兵沟110kV变电所,供电距离约20km。

(九)地面生产系统。同意地面工业场地和生产系统的总体布置。

(十)同意井下通讯、压风和防尘供水系统的设计方案。

四、主要设备选型

同意矿井主要通风机选用FBDCZ-10-№38型对选式通风机2台,每台通风机配用2台10kV、2×1120kW防爆变频电动机;主井选用JKM-4×6(Ⅲ)型塔式多绳摩擦轮提升机,由4500kW低速同步电机拖动;副井采用JKM-4×6(Ⅲ)型塔式多绳摩擦轮提升机,由2300kW低速同步电机拖动;主排水设备选用MD420-96×11型多级离心水泵。

五、矿井灾害防治

该矿按低瓦斯矿井设计,煤尘有爆炸危险性,煤层按易自燃倾向煤层设计。同意矿井装备KJ66NB型煤矿综合监控系统,选用JSG-8型煤矿自然火灾束管监测系统。原则同意设计针对该矿瓦斯、火、煤尘、水、冲击地压等灾害制定的防治措施,但必须在《安全专篇》中细化。

六、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环评、水保、节能、安全等专项批复要求;要科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定的内容和规定的施工顺序组织施工,严禁边建设边生产;如因地质条件变化较大或其它原因确需修改变更设计的,提出修改设计并按规定重新报批,不得先施工后报批、边施工边修改;严禁转包工程和挂靠施工资质建设施工。

七、红四煤矿属未批先建煤矿。你公司办理完善相关报建审批事项后,要严格按照《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9〕4号)的相关规定履行复工验收程序。

八、矿井按设计要求建成达到国家规定的条件后,编制联合试运转方案报我委备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9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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