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000001/2019-01903 | 发文时间 | 2019-10-10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基地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宁发改社会审发〔2019〕77号
宁夏广播电视台: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宁夏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基地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广台发〔2019〕97号)、《关于呈报宁夏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基地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情况说明》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并经委党组会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夏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基地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18-640106-86-01-005966)。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北环高速以北约3.7公里处,典农河旅游路以西,用地面积8公顷(合120亩)。具体用地范围和规模由城市规划用地主管部门确定。
三、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工艺设施(技术设备)、天线支持物(塔)、房屋建筑和场地四部分内容。
(一)工艺设施(技术设备):转播台包括广播电视发射机、多工器、天馈线系统及配套设备、主要维护仪器等29种80台/套;地球站包括编码复用设备、地球站卫星上行系统等25种40台/套;节传中心包括光传输及卫星接收系统,微波传输设备,节目监看调度及控制切换系统等7种11台/套。
(二)天线支持物(塔):建设钢结构广播电视发射塔1座(设塔上机房),高度300米。
(三)房屋建筑:本项目房屋建筑总建筑面积10234平方米,其中转播台建设工艺技术用房、塔上用房,建筑面积3810平方米;地球站建设技术用房、辅助技术用房,建筑面积2590平方米;节传中心全部为技术用房,建筑面积780平方米。考虑广播电视不间断播出的特殊性,同意建设值班人员宿舍1304平方米,满足40人住宿需要。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本项目建设办公及附属用房1750平方米。
(四)场地:本项目配套建设职工健身场地及设施、停车场、绿化等。
四、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999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银川市政府安排宁夏广播电视台原址补偿资金8720万元(其中缴纳土地划拨成本费1726万元),自治区财政厅安排14895万元,我委安排预算内统筹资金6384万元。
五、宁夏广播电视台作为项目法人单位,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本项目建设工期30个月。
六、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招标方案,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重要仪器设备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请据此文件,抓紧开展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9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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