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000001/2020-00045 | 发文时间 | 2020-01-14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宁发改农经审发〔2020〕1号
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水投司发〔2019〕307号)收悉。依据我委2019年12月3日审查会议结论和自治区水利部门技术审查意见,以及你公司提供的工程投资建设合作协议等,经研究,现就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工程(项目代码:2019-640000-76-01-004860)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同意实施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工程。该工程是以黄河水替换区域现有地下水水量不足、水质不达标水源,解决黄河以东利通区、青铜峡市和灵武市受水区城乡居民生活、工业产业、高效规模化养殖领域的供水问题,保障城乡生产生活供水安全。
二、工程规模及方案。该工程由取水、扬水、调蓄、输水、净水等工程组成,扩整东干渠渠首段543米,新建取水联合闸1座、三星塘调蓄水库1座(库容433万立方米)、扬水泵站4座,铺设扬水、输水管道145公里,新建、改造净水厂5座,配套各类建筑物、供电和电气自动化设施设备等。工程供水范围包括利通区(不含孙家滩农业示范区)、青铜峡市青铜峡镇河东部分和峡口镇、灵武市(不含宁东工业园区、灵武电厂、磁窑堡镇、马家滩镇),现状总人口72.18万人。设计水平年2025年引水量0.69亿立方米、2035年引水量1.07亿立方米,供水保证率95%。
该工程属Ⅲ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5级,设计洪水标准30~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50年一遇。抗震设计烈度为8度。
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宁自然资预审字〔2019〕59号),项目拟用地总面积90.2726公顷(含水库水面41.8905公顷),其中农用地17.1431公顷(耕地1.5849公顷)。
三、工程投资及工期。按2019年第三季度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15.8亿元,由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资本金和市场融资筹措解决。可根据国家重大项目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对项目建设予以补助支持。工程总工期24个月。
四、工程管理。根据青铜峡市、利通区、灵武市人民政府与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投资建设合作协议,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工程的投资和建设主体,负责项目前期、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项目法人要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资金按时到位。
五、其他。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原则同意招投标方案,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公开招标选择相关部门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
六、下阶段工作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要按照可研报告审查意见和相关调研咨询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结合已建供水工程,合理确定工程供水范围和供水人口,进一步复核供水区、取用水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完善水资源论证等报告。充分整合利用已有可用供水水源和供水设施设备,不能整合利用的要明确处置方案,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结合地形、工程地质、征占地等情况及饮用水水源相关工程范围要求,进一步优化取水、扬水、调蓄、输水等工程布局和设计方案。
(三)按照自然资源厅的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进一步调查复核占地范围的各项实物指标,在充分征求被占地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工作,维护被占地居民合法权益,完善征地移民安置大纲等报告。
(四)进一步完善工程经济效益分析和评价,研究确定合理可行的水价方案,明确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机制。
请你单位据此批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请自治区水利厅负责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批复,并在审批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在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建设方案一致的前提下,根据工程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和工期要求,可进行分项初步设计报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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