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000001/2020-00735 | 发文时间 | 2020-06-09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38线中宁至中卫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国道338线中宁至中卫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函》(宁交函〔2020〕239 号)收悉,项目代码:2019-640500- 54-01-004882。经我委组织专家对国道338线中宁至中卫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研究,同时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38线中宁至中卫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0〕32号)、初设审查意见及安全性评价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规模及路线走向
本项目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和中宁县境内,项目起点K0+000位于中卫市中宁县恩和镇红梧山村,接国道338线恩(和)红(寺堡)公路K6+500处,成T形平面交叉,终点K71+000止于沙坡头区常乐镇以南定武高速南侧600米处,接拟建的下河沿黄河大桥连接线,路线大体呈东西走向,全长71.0公里,其中新建段28.3公里,利用既有道路改建42.7公里。同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
主要控制点:恩红公路、太中银铁路、城际铁路、中宁物流园区、国道109线、迎大公路、大战场镇、宝中铁路、省道308线、定武高速、常乐镇、终点。
二、主要技术标准
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除物流园区道路段维持旧路60公里/小时设计速度外,其余路段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红山口子—中宁工业(物流)园路段路基宽17米,中宁工业(物流)园区—国道109线路口路段路基宽度32.5米,国道109线路口—新水路路口路段路基宽度24.5米,其余路段路基宽度12米。全线主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路面结构
同意本项目初步设计推荐的路面结构方案。
(一)新建路段路面结构
1.国道109线共线段新建路段:路面上面层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为8厘米粗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基层为12厘米厂拌乳化沥青冷再生混合料,下基层为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为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顶设热熔改性沥青碎石封层,路面总厚度60厘米。
2.K31+850-K34+900段寺口子路段:路面上面层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为8厘米粗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基层为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为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顶设热熔改性沥青碎石封层,路面总厚度66厘米。
3.K50+800-K55+100段长下坡段:路面上面层为5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为8厘米粗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基层为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为20厘米级配砂砾,基层顶设热熔改性沥青碎石封层,路面总厚度69厘米。
4.其他新建段路面:上面层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为8厘米粗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基层为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为20厘米级配砂砾,基层顶设热熔改性沥青碎石封层,路面总厚度68厘米。
(二)补强路段路面结构
1.国道109共线段补强路面:上面层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为8厘米粗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基层为12厘米厂拌乳化沥青冷再生混合料,下基层为2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顶设热熔改性沥青碎石封层,路面总厚度50厘米。
2.其他补强路段路面:上面层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为8厘米粗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基层为32—36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顶设热熔改性沥青碎石封层,路面总厚度44—48厘米。
(三)改建段路面结构
1.改建段路面(二级公路或市政路):上面层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为8厘米粗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基层为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为20厘米级配砂砾,基层顶设热熔改性沥青碎石封层,路面总厚度68厘米。
2.改建段路面(四级路):面层为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基层为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为20厘米级配砂砾,路面总厚度44厘米。
3.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为20厘米水泥混凝土,垫层为20厘米级配砂砾,路面总厚度40厘米。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沿线实际对路面结构方案进行进一步优化,同时结合材料供应情况补充完善各结构层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试验,选择合理的级配类型,同时做好新旧路基衔接处理,确保路面使用质量和寿命。
四、桥梁、涵洞结构形式
同意全线新建及拆除新建桥梁共1795米/24座,其中大桥832米/5座,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T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桥墩、柱式或肋板式桥台、桩基础;中桥963米/19座,除个别桥梁受建筑高度影响采用小箱梁外,其余均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T梁,下部结构均采用柱式桥墩、柱式或肋板式桥台、桩基础;利用桥梁471.44米/8座、维持原荷载等级;设置涵洞157道,管线交叉30道。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为1/100,小桥、涵洞为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20g。
施工图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桥涵结构形式和方案,以确保桥涵结构安全。
五、路线交叉
本项目全线设分离式立交4处,其中新建2处,利用2处;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117处,管线交叉30处。
六、工程建设用地
原则同意本项目建设用地规模183.57公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
七、工程概算及工期
经审定本项目总概算为89042.2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65071.45万元,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为13898.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831.74万元,预备费4240.11万元。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资金外,由你厅通过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统筹解决。项目自开工建设起工期为2年。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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