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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000001/2020-00796 发文时间 2020-07-29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夏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报来《关于审批银川都市圈城乡中线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水建设中心发〔2020〕5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银川都市圈城乡中线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20-640000-76-01-008018)。该工程通过将银川市兴庆区、石嘴山市平罗县等黄河以东地区沿黄河分散小扬水工程整合为集中扬水工程,建设统一输配水工程体系,提升灌区供水保障水平,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解决银川市、石嘴山市黄河以东地区生产生态取水困难和高质量发展问题。

二、工程包括扬水、输水、配水、调蓄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水源泵站1座、转换池1座、调蓄池23座,铺设压力管道15公里、输水管道44公里、配水管道76公里,配套各类建筑物、机电和自动化设施设备等。近期2025年,水源泵站设计流量5.6立方米每秒,年取水量5813万立方米,灌溉面积21万亩(平罗县河东灌区);远期2035年,水源泵站设计流量8.45立方米每秒,年取水量9207万立方米,灌溉面积35.9万亩(平罗县河东灌区、兴庆区月牙湖灌区、生态防护林区、预留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区)。工程总工期24个月。

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5级,水源泵站及压力供水管道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重力流输水管道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50年一遇。项目区抗震设计烈度为8度。

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宁自然资预审字〔2020〕12号),项目拟用地总面积3.6490公顷,其中农用地2.3824公顷。

三、按2020年第一季度价格水平估算,工程估算总投资15.15亿元,通过争取自治区地方债等多渠道资金筹措解决。可根据国家重大项目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对项目建设予以补助支持。

四、宁夏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为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自治区水利厅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要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督促项目法人科学合理安排工程开工和施工关键节点,避免形成新的债务,引发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五、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公开招标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

六、在初步设计阶段,要按照可研报告审查意见和相关会议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分析,严格按照“以水定地、以水定产”原则,复核调蓄工程规模和水资源配置方案。

(二)结合地形、工程地质、征占地及泵站安全鉴定结论等情况,进一步优化工程布局和设计方案。

(三)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及其他相关要件,研究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的不利影响,提出合理的对策措施。

(四)按照自然资源厅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进一步调查复核占地范围的各项实物指标,在充分征求被占地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工作,维护被占地居民合法权益,完善征地移民安置大纲等报告。

(五)进一步完善工程经济效益分析和评价,研究确定合理可行的水价方案,明确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机制。

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开展工程初步设计工作。请自治区水利厅负责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批复,批文抄送我委备存。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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