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0-00507 | 发文时间 | 2020-08-24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自治区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宁发改社会审发〔2020〕79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商请调整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宁卫函发〔2020〕389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并组织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选址变更后重新编制的《自治区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19-640105-84-01-008422)。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银川市北京西路和育林巷交叉口西南角,自治区中医医院院内及西侧宁夏广播电视台老院区内新征用地。用地范围和规模由规划、土地部门具体确定。
三、项目总建筑面积3618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地下1层,地上13层门急诊综合楼1栋和地上3层制剂中心楼1栋,主要包括门急诊(含发热门诊)、治未病中心、中医经典病房、ICU、制剂中心等医疗业务用房、人防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5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0000万元,我委分年度安排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7500万元,其余7700万元由医院自筹解决。
五、项目2020年开工,2023年建成投入使用。
六、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招标方案,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及主要设备采购,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七、我委此前下达的《关于自治区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19〕76号)《关于调整自治区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0〕34号)自行废止。
请据此,督促项目单位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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