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020-00823 | 发文时间 | 2020-07-24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调整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设选址的批复 |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申请调整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宁卫函发〔2020〕34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2019年8月28日,我委以宁发改社会审发〔2019〕66号文件,批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议书》,同意实施该项目。为优化拓展中医医院功能布局,综合考虑医院现实需求和长远发展,根据你委申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原项目建议书批复中的自治区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设选址由宁夏银川市北京西路和育林巷交叉口西南角,自治区中医医院院内调整至自治区中医医院院内及西侧宁夏广播电视台老院区内新征用地。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请据此,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抓紧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我委审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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