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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000001/2020-00855 发文时间 2020-11-30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宁夏医科大学:

《关于申报宁夏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实验实训楼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宁医函字〔202019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宁夏医科大学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的教学科研和学生实验实训条件,同意实施宁夏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640104-83-01-010074)。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位于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内,用地范围和规模由自然资源部门具体确定。

三、主要建设内容:公共卫生实验实训楼主要围绕公共卫生实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演练及实训、公共卫生与健康研究、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创新、人群慢性病研究创新、环境因素与生殖健康创新、医学分析检测等建设配套功能用房及附属用房。要结合学科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需求,聚焦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确保资源高效利用和功能衔接配套,提升宁夏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推动我区公共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要做好经济技术分析,准确估算投资,细化资金筹措方案,切实避免出现债务风险

请据此,广泛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积极推进土地、规划、环评等各项前期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批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11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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