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00207 | 发文时间 | 2021-03-23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固原市黄土丘陵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和草原极高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报来《关于商请批复2021年度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宁林函〔2020〕49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宁夏固原市黄土丘陵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和草原极高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固原市黄土丘陵区森林草原火灾基础条件,提高防灭火科技水平,改善监测、指挥、综合调度等软硬件设施,增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处置能力,推动形成高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体系,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保护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结合专家审查会议和你局技术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宁夏固原市黄土丘陵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和草原极高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103-640400-64-01-845270)。
二、项目实施范围为固原市黄土丘陵区,包含原州区、彭阳县、西吉县、隆德县。
三、项目建设内容为:
(一)预警监测系统。新建林火视频监控系统22套,配备红外探测仪19个、执法记录仪35个、手持气象仪10部,购置巡护摩托车35辆。
(二)防火通信系统。购置卫星电话10个、对讲机20个。
(三)防火设施设备。购置脉冲水枪80支、风水灭火机35台、防火套装840套、野外生存装备80套,配备背负式灭火机、割灌机各35台,购置防火机具车35辆,建设防火隔离带43.14公里。
(四)宣传教育系统。配套宣教设备16套,建设防火宣传碑80座、防火宣传牌120块、电子宣传栏5个,购置野外用火、防灭火培训手册2万册。
四、项目建设工期按18个月控制。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2440万元。所需资金主要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筹措,不足部分由自治区林草局统筹相关资金解决。项目实施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投资政策规定,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债务。
六、要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入统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相关工作。
请据此批复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初步设计,由你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审查批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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