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00208 | 发文时间 | 2021-03-23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报来《关于商请批复2021年度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宁林函〔2020〕49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巡护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科研监测、防灾减灾能力水平,完善保护管理体系,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维护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保护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5-2018),结合专家审查会议和你局技术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103-640522-64-01-630453)。
二、项目实施范围为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为:
(一)管护工程。新建围栏15公里、界碑8座、界桩266个,建设管理站1处499平方米、综合服务用房1座1188平方米,购置相关管护办公设备。
(二)巡护工程。建设巡护信息系统,购置野外巡护服、执法记录仪、夜视数码摄像机、汽油发电机、手持巡护终端等178套(台)。
(三)科研监测工程。购置红外相机、自动气象仪、望远镜、立体解剖镜等科研监测设备377部(台),购置应用服务器、核心交换机、UPS不间断电源等信息网络设备19台(套)及相关辅材,配备全彩显示屏20平方米。建设信息机房1座96平方米、科研监测中心1处600平方米。布设弱电智能化系统,包括无线信号覆盖及管理平台、综合布线系统、远程视频会议及扩声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等。
(四)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防火物资储备库1座200平方米、车库1处100平方米,购置7吨消防水车1辆,配备风力灭火机、灭火水枪、脉冲式水枪、防火服、灭火炮及炮弹、装备架以及其他灭火工具共2346把(套、个)。建设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1处300平方米,配备实验台、显微镜、解剖镜、工具箱、杀虫灯、昆虫性诱剂等防疫检疫设备365台(套)。
四、项目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2558万元。所需资金主要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筹措,不足部分由自治区林草局统筹相关资金解决。项目实施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投资政策规定,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债务。
六、要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入统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相关工作。
请据此批复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初步设计,由你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审查批复。要严格执行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我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