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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1-00719 发文时间 2021-10-09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理工学院科教融合创新园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理工学院科教融合创新园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嘴山市发展改革委:

《石嘴山市发改委关于宁夏理工学院科教融合创新园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石发改发〔2021〕115号)及附件收悉。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宁夏理工学院科教融合创新园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2020〕131号)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和补正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核定本项目建筑面积25800平方米,地上四层(局部半地下室),其中地上建筑24056.59㎡,地下建筑面积1743.41㎡。主要建设智能制造技术成果转化中心、绿色能源化工产业研发中心、现代服务与行业学院、信息技术及大数据应用创新园、创新创业教育产业孵化园及配套设备用房等功能用房。同时完成场地建设范围内相应道路、硬化铺装、绿化、管网等工程。(项目代码:2020-640202-83-01-013008)

二、项目选址

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宁夏理工学院南门八边形场地院内。建筑主体位于南北中轴线上,北侧为学校行政办公主楼,南侧正对南门广场,西侧为学校体育馆。

三、建筑结构

原则同意建筑设计方案及各类用房功能布局设置。本项目主体建筑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4层(局部半地下室),主体建筑高度23.95米(室外地坪至屋顶)。内部通过功能楼梯将建筑上下错层结合。本工程局部半地下室西侧主要为设备用房,包含10KV配电室、弱电机房、进线室、风机房、管道间、换热机房、电梯井、消控室、ECC总控室、消防水泵房、新风机房等;东侧主要包括资料查阅室、创新工作室和研究工作室、资料库等;建筑主入口位于首层夹层南侧,次入口位于首层北侧。首层主要包括学术研讨室、专家工作站等;中间区域为VR、AR体验区,顶部设玻璃采光顶,玻璃采光顶排布方式为棋盘式分布。二层主要包括智能制造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和绿色能源化工产业研发中心。三层东西侧为现代服务与行业学院,南北侧为与二层错层连接的智能制造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和绿色能源化工产业研发中心。四层整体为信息技术及大数据应用创新园和创新创业教育产业孵化园。三层与四层南北侧各设置一间讨论室与一间打印室。屋顶主要是排烟机房、补风机房、消防水箱间、正压送风机房等设备用房。

项目建筑半地下设7处可供疏散的出入口,地上设23个可供疏散的出入口。主体建筑每层设4部封闭楼梯间,2部电梯,建筑首层与建筑夹层直通室外,北侧入口设无障碍坡道。建筑内各层均设无障碍卫生间。

原则同意建筑室内外装饰方案,要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不得擅自扩大装修范围、提高标准。

外立面采用仿木色饰面和白色装饰边条。室内基础装修。

(一)楼地面。强弱电间、进线室、风机房、工具间、设备管井、排烟机房、送风机房等楼地面为水泥砂浆;管道间、新风机房、卫生间、清洁间为防水地砖;走廊、楼梯间、核心筒走道、核心筒处侯梯厅、卫生间等为防滑地砖楼地面;弱电机房、消控室、ECC总控室等为防静电架空活动地板;10KV配电室、换热机房、消防水泵房、消防水箱间等为细石混凝土地面;创新工作室、资料查阅室、技术交流室、资料库、AR、VR体验区、打印室、研讨室、专家工作站、研究工作室、学术研讨室、智能制造技术成果转化中心、绿色能源化工产业研发中心、现代服务与行业学院、绿色能源化工产业研发中心、智能制造技术成果转化中心、信息技术及大数据应用创新园、创新创业教育产业孵化园等为低温热水底板辐射采暖地面。夹层室内大台阶休息平台、工作站的大台阶休息平台、开场式大台阶平台、AR、VR体验区内敞开楼梯等为地砖面层。

(二)墙面。风机房、换热机房、新风机房、风机房等内墙采用穿孔石膏板吸声墙面;卫生间、清洁间内墙为贴面砖防水墙面;管道井为简易抹灰墙面;10KV配电室、弱电机房、弱电进线间、管道间、走道、B1层楼梯间、消控室、ECC总控室、消防水泵房、消防水箱间、屋顶排烟房、屋顶补风机房、屋顶电梯机房、强弱电间、工具间、侯梯厅、门厅、创新工作室、资料查阅室、技术交流室、资料库、AR、VR体验区、打印室、研讨室、专家工作站、研究工作室、学术研讨室、智能制造技术成果转化中心、绿色能源化工产业研发中心、现代服务与行业学院、绿色能源化工产业研发中心、智能制造技术成果转化中心、信息技术及大数据应用创新园、创新创业教育产业孵化园等内墙主要为白色无机内墙涂料;电梯井、楼梯间等为水泥砂浆墙面。

(三)吊顶。弱电机房、10KV配电室、弱电进线间、管道间、楼梯间、消防水泵房、核心筒走道、资料库、强弱电间、工具间、屋顶设备间等吊顶采用白色无机涂料吊顶;风机房、换热机房、消控室、ECC总控室、新风机房等吊顶采用穿孔石膏板吸声吊顶;楼梯间为水泥砂浆顶棚;门厅、专家工作站、研究工作室、学术研讨室、研究工作室、核心筒处侯梯厅、资料查阅室、技术交流室、南侧侯梯厅、打印室、开场式大台阶平台、开场式大台阶等为普通纸面石膏板吊顶;卫生间吊顶为耐潮纸面石膏板搭配金属格栅吊顶;创新工作室为矿棉装饰吸声板吊顶;智能制造技术成果转化中心、绿色能源化工产业研发中心、现代服务与行业学院、绿色能源化工产业研发中心、智能制造技术成果转化中心、信息技术及大数据应用创新园、创新创业教育产业孵化园等吊顶主要为白色石膏板吊顶搭配局部金属网造型吊顶。

(四)门窗。外门采用多腔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门;卫生间内门为成品套装木门。窗户及幕墙采用多腔断桥铝合金型材中空玻璃窗。

本项目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主体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建筑单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柱抗震等级为三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二级,项目基础采用独立基础+防水板,局部核心筒部分采用筏板基础。消防水池基础采用筏板基础。

四、配套设施

(一)给排水。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给排水系统设计方案。本项目生活给水水源由校区原有供水系统供水,采用下行上给系统。本项目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消防用水由地下新建消防水泵房供给。本项目采用室内污废水分流,室外污废合流制,生活污水经室外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楼内采用内排水埋地出楼后,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至本建筑北侧校区人工湖内。由人工湖调蓄雨水及浇灌校区绿植。

(二)消防。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消防系统设计方案及防火分区划分。地上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耐火等级为一级。本项目设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消防设备及配电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本项目按严重危险级A类火灾设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器为5kg装的磷酸铵盐干粉式灭火器。本建筑地下室变配电室、弱电室设置柜式无管网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

(三)采暖通风。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采暖、通风、空调设计方案。本项目地板辐射供暖集中采暖系统所用热源由校园热交换站提供,采用双管下供下回式异程系统。卫生间设置散热器采暖,均采用钢制散热器。本项目专家工作站、智能制造技术成果转化中心、绿色能源化工产业研发中心、现代服务与行业学院、信息技术及大数据应用创新园、创新创业教育产业孵化园等房间空调系统为多联机VRV加新风的系统形式,VRV室内机均带回风箱,回风百叶为带可拆卸过滤网的铰链百叶,VRV室外机设置于屋面。新风机组采用直膨式热回收机组。地下一层配电室、弱电间设置平时通风、气体灭火后排尾气通风系统;地下一层换热站、屋面电梯机房、强弱电间设置机械排风措施;卫生间设置机械排风措施。本项目所有楼梯间均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本楼超过50㎡的地下房间及地上超过100平米房间均设置机械排烟;其他地上房间均为自然排烟。

(四)电气。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电气设计方案和用电负荷分级。供电电源由隆湖变电所的513、523两路10千伏高压供电系统供给。强电系统设有低压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及保护系统。电气防火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弱电系统设有综合布线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无线对讲系统、门禁一卡通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应进一步优化方案,确保设计合理、满足使用、安全可靠。

五、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环保、无障碍、节能、绿色建筑措施。

六、项目2021年开工,2023年建成。

七、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2713.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833.35万元,其他费用509.98万元,预备费370.3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0万元,学院在不增加债务负担和形成新的债务风险的基础上自筹2713.63万元。

八、其他要求

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建设内容,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组织建设,确保工程质量;要在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确保设计合理、满足使用、安全可靠,减少变更;要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不得突破。

要加强本项目政府投资监督管理,严禁节流、挤占或挪作他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令第738号)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资产加强监管;对资产的使用、运行等严格监督检查。本项目的所有资产不得拍卖、抵押、转让。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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