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000001/2023-00008 | 发文时间 | 2023-01-13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宁夏医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关于报送<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宁夏医院项目建议书>的函》及其附件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国家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宁夏中西医结合诊疗环境和服务设施条件,提升宁夏中西医结合整体优势和诊疗水平,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减少群众跨省转外就医,满足群众就近就医需求,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2022年第137次常务会议纪要决议,原则同意实施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宁夏医院项目(项目代码:2212-640100-04-01-601474)。
二、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共分为两个院区。西夏院区位于银川市西夏区怀远东路49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原址内。永宁院区位于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望通西路163号,永宁县投资并已完成部分建设任务的新建医疗机构内。用地范围和规模由自然资源部门具体确定。
三、要立足打造服务宁夏、辐射周边、面向西北的国家中西医结合区域医疗中心,科学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围绕完善肿瘤中心、康复医学等主要学科临床医疗救治需要,合理确定建设规模;项目采取“地方主建,输出医院主管”的模式,依托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与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合作共建。
四、要按照政策清单,做好项目技术经济分析,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经济合理,准确估算项目投资。
五、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37次常务会议要求,加强沟通对接合作,细化完善建设方案,优化管理运营模式,力促早开工、早建设、早运营。
请据此广泛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充分借鉴其他省份已建成或在建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经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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