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000001/2023-00166 | 发文时间 | 2023-04-26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焜龙油品销售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
宁夏焜龙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呈请核准铁路专用线项目的报告》(宁焜龙发〔2023〕5号)及有关支持性文件收悉。经研究,核准批复如下:
一、宁夏焜龙油品销售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已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2022—2023年铁路专用线等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发改基础〔2021〕17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铁路专用线规划(2021-2025)》(宁发改交通〔2021〕238号),该项目是落实公转铁,提高运输绿色发展水平的具体措施。为进一步保障企业原材料供应和产品运输需要,降低物流成本,同意建设宁夏焜龙油品销售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项目代码:2304-640900-04-05-463399)。
二、该项目位于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接轨于宁东铁路公司鸳鸯湖车站,新建线路8.33公里,正线长度2.9公里,铁路等级Ⅲ级,配套设计消防、场区照明、生产及生活房屋、场内道路、车号、轨道衡及相关设施,预留进一步发展空间。
三、项目近期(2030年)运量为500万吨,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1.正线数目:单线
2.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3.最小曲线半径:300m
4.限制坡度:6‰
5.装卸线有效长度:850m
6.闭塞类型:场间联系
7.牵引种类:电气化
8.机车类型:HXD系列
9.牵引质量:5000吨
10.设计轴重:≤25t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6.03亿元,由你公司自筹解决。项目计划2023年开工,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五、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分别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宁夏焜龙油品销售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宁自然资预审字〔2022〕35号)、宁夏宁东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宁夏焜龙油品销售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使用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说明》(宁东自然资函〔2023〕37号)和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关于宁夏焜龙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在鸳鸯湖车站建设铁路专用线项目的复函》(宁铁函〔2022〕177号)、与宁东铁路公司签署《合作建设煤炭储运铁路专用线项目协议》等。
六、请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七、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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