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000001/2023-00185 | 发文时间 | 2023-05-30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明确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学员食堂住宿楼项目初步设计建设工期的批复 |
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
你校(院)《关于申请调整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学员食堂住宿楼项目初步设计建设工期的函》收悉。我委于2020年11月2日下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学员食堂住宿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投资审发〔2020〕110号),批复项目建设工期为2020年—2022年,并于2021年2月9日审查下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学员食堂住宿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投资审发〔2021〕12号)。经我委认真研究,鉴于该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项目建设工期较原计划工期有较大变化,同意按照你校(院)申请,将项目建设工期及初步设计工期调整明确为:2021年—2023年,自项目开工后按24个月控制。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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