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000001/2023-00316 | 发文时间 | 2023-10-10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夏天都山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天都山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宁电发展〔2023〕50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宁湘特高压直流工程配套新能源以及当地内用新能源汇集送出需要,同意建设宁夏天都山75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302-640500-60-01-375972)。宁夏天都山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中,白银~黄河Ⅱ回开断接入天都山变750千伏线路工程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西北分部负责投资和经营,委托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开展前期工作并承担工程建设;其余部分由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建设天都山750千伏变电站,安装2组210万千伏安主变压器。建设6个750千伏出线间隔,分别至黄河2回、白银2回、沙坡头2回。建设10个330千伏出线间隔。
(二)建设白银~黄河Ⅰ、Ⅱ回750千伏线路开断接入天都山变,新建线路长度45公里,导线截面采用6×400平方毫米,采用单、双回路铁塔架设。
(三)建设相应二次系统、通信及保护改造工程。
三、建设地点
新建变电站建设地点位于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拟用地面积17.2529公顷。线路途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期工程总投资约12583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部分申请贷款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关于印发宁夏天都山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电规电网〔2023〕1288号)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关于宁夏天都山75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宁自然资预审字〔2023〕37号)。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减少生态环境影响。
八、本核准文件有限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宁夏天都山75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